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互联网+”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州“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全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布局,加强资源共享,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培育产业为重点,营造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激发和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互联网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大理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从战略高度准确把握“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方向性问题,用系统工程思维对全领域、全要素进行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科学系统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2. 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突破部门、行业界限和体制性障碍,充分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资源,实现基础设施共建、信息资源共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作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升信息资源利用水平。
3. 示范推广,突出重点。坚持重点突破,形成一批“可看、可学、可推广、可持续”的典型,探索“互联网+”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带动全州“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
4.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从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区分公共服务领域和竞争性领域,以产业政策支持、项目带动、典型示范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完善,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农业科技协同研发、智慧农业等应用更为广泛,涉农电子商务发展规模显著壮大,基于互联网的农业、农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平台和产业集群,打造较完善的“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链,“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农业科研、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构建以“一个中心、三个系统、一个平台”为核心的大理州“互联网+”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即:农业大数据中心、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农业监管与指挥调度系统、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大理州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有效对接。
(二)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步伐。大力引进和推广物联网信息技术、农业智能装备等在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领域的应用。创建大理州农业大数据中心及地理信息系统,结合卫星遥感技术应用于农作物大面积测产、自然灾害评估,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构建智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的系统引进和应用,引导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探索信息技术应用模式,探索建立优质、高产、高效的互联网农业生产管理模式。自主研发,培育培植农业物联网产业化研究基地、中试基地和生产基地,促进农业物联网新兴产业发展。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搭建基于互联网的农业科技转化平台和农业科技服务平台。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大理州农业农村领域,扶持发展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电子商务,鼓励和引导大理州涉农企业开拓电子商务业务,加快大理州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园建设进度,培育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成为农村电商创新创业的主力军,推进农村电商全面发展。深入推进“一馆?三网”及其他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建设,建立州级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中心,推动大宗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接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建设,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推进互联网技术在涉农电子商务编码管理、包装标识、仓储、冷链、物流等环节的应用,实现农产品及农资产品仓储、物流的高效管理。鼓励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以电子商务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州级公共服务平台、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乡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核心架构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
(四)促进“互联网+休闲农业”发展。以智能融合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和持续创新的便利旅游服务为核心,整合休闲农业资源,以标准化接待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以采摘、餐饮、住宿、主题活动、民俗产品购销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督体系,实现乡村旅游线上直销,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城乡互动发展的休闲农业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强化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深入推进农业综合管理信息化服务,整合全州农业、林业、水利、土壤、气象、科研、环保等涉农信息资源,促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农业应急指挥调度、灾害预警预报、电子政务、农业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农业行政效能及技术水平。加快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走上信息化规范化轨道。加快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开发“互联网+现代农业执法平台”、“互联网+农村环境监管”等系统,不断扩大互联网技术在农村、农业管理与服务领域的应用。
(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推进制度和标准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着力创建“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围绕“两区一带”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洱海流域为重点,整合资金资源、聚焦重点项目,建设一批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培育孵化一批农业互联网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鼓励支持互联网+农业创新创业活动,打造要素集聚、政策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
(八)建立健全配套支撑体系。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的融合,优化互联网网间互联架构,降低带宽租费水平。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完善全州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打造覆盖到乡镇、村组的物流网络,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一体化物流格局。鼓励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手机支付及其他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咨询、策划、外包、IT等相关服务性产业,为“互联网+”现代农业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提升“互联网+”现代农业运行绩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加快大理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创新发展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推进。成立大理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州长任组长,州农业局、州工信委、州商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州旅管委、州科技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供销社、州质监局、州邮政管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州“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编制大理州“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阶段性的实施方案,完善全州“互联网+”现代农业顶层设计,研究解决“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局,州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农业局、州工信委、州商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州县两级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相应的财政资金,对“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的龙头企业给予奖补,重点扶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线上线下农产品营销。同时鼓励支持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
(三)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按照“谁规划、谁建设、谁经营”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的投融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的应用示范项目,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给予支持,确保“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专家团队,参与“互联网+”现代农业标准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人才培养,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人才培训和创新孵化基地,将人才培训纳入农业专业技术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互联网+”现代农业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培育一批“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