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给谁?最先流转给农户,后来流转给专业大户,接着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最有规模的是流转给产业化龙头企业,最有争议的是流转给那些与三农“沾不上边”的工商企业。
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
一方面,工业支援农业,工农产业互动,这是大势所趋。农业农村农民也在全面对外开放,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就是这种开放的必然结果。工商企业进入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规模经营也是大势所趋,只能顺势而为,而不可逆势而动。
另一方面,国家明确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的承包地,其战略意义非常清楚,就是要从宏观上防止工商资本下乡恶意“圈地”,控制农地受市场逐利主义的影响向非农产业流转,从而确保农民在农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
农村土地所有权流转(城市建设征地)中出现农村集体所有耕地大量减少,因征地拆迁引发许多信访、上访事件和群体(云南晋宁等)事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造成农村集体所有耕地“非粮非农”化。这些既是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又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