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实行,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标准全省统一测算为112元/亩。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补贴程序为“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后,由县级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