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认真抓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的落实,按照“市场定位生产、优质提升效益”的思路,以促进“稳粮增收、提质增效”的目标,以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培养绿色有机品牌,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土肥、农技、经营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的落实。及时召开各乡镇农技站长会议,抓好补贴政策的落实。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宣传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把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抓好政策的落实。补贴资金按经营主体种植面积规模,用于工厂化育秧、稻谷烘干、植保机械及绿色有机大米品牌等项目建设。工厂化育秧按照经营体购买床土粉碎机、种子催芽机,按设备金额50%进行补贴;稻谷烘干以种植面积为依据,50~300亩补贴标准不超过10吨,300~1000亩不超过20吨,1000~2000亩不超过40吨,2000~5000亩不超过60吨,每吨标准不高于4500元/吨。植保机械按所需设备资金50%进行补贴,单个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有机大米品牌补贴按照基地连片面积,200~500亩补贴5万元,500~1000亩补贴10万元,连片1000亩以上15万元。补贴通过个人申报、调查摸底、台帐登记、乡镇上报、区级审核验收、资金公示等环节,将实战资金发放到经营主体。
目前,各乡镇正在按照补贴程序,进行上门调查摸底,据实登记。受补贴政策的鼓励,全区上半年新购置水稻插秧机120余台,近期新增稻谷烘干机100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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