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其中显示,全年,各地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
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大气方面,2015 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480 个城市(区、县)开展了降水监测,酸雨城市比例为22.5%,酸雨频率平均为14.0%,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
《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至3月以及10至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2015年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
饮用水达标取水量占97.1%
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以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监测对象的5118 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9.1%,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0%,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6%,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2.5%,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8%。
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55.43 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 亿吨,占97.1%。其中,地表饮用水水源地557个,达标水源地占92.6%。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溶解氧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358个,达标水源地占86.6%,主要超标指标为锰、铁和氨氮。
2015年重点湖泊(水库)水质状况
环保部下达行政处罚42.5亿元
《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5年,环境保护部对33个市(区)开展综合督查,公开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地对163个市开展综合督查,对31个市进行约谈、20个市县实施区域环评限批、176个问题挂牌督办,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各地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整改8.9万家。
另外,国家层面对石化、煤电基地等49项规划进行环评审查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加快水利、铁路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审批,国家层面批复项目环评159个,涉及总投资1.5万多亿元;不予审批21个,涉及总投资117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