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定级的原则有综合分析原则、主导因素原则、土地收益差异原则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1)综合分析原则农用地质量是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农用地定级应以造成土地质量差异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为基础。
(2)主导因素原则农用地定级应根据影响因素因子及其作用的差异,重点分析对农用地质量及土地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主导因素,突出主导因素对定级结果的作用。
(3)土地收益差异原则 农用地定级反映土地自然质量条件、土地利用水平、社会经济水平的差异对土地生产力水平及土地收益水平的影响。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农用地定级应把定性的、经验的分析进行量化, 以定量计算为主。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并将定性分析的结果运用在农用地定级成果的调整和确定工作中,提高农用地级成果的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