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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快马加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06月08日 16:21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点击量:0

哈尔滨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抱团取暖”的农民合作社、到“形式多样”的家庭农场等,哈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成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不可或缺的力量,不仅如此,这些新型农业主体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带动了相关农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多元化经营走上富裕路

如果说家庭农场是个体“适度”生产经营,那么农民合作社则是“抱团”共同应对变化莫测的市场。

“在种植之前,我们聘请了专家指导,并提前和企业签订了订单。”田树军说:“合作社成立后,我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减少了个人承担的风险。因为已经紧抱成团,所以合作社的每一位成员都能积极应对市场发生的变化,这也让合作社不断向前发展壮大。”

除了及时调整种植方向外,该合作社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目前该合作社的土地已经从最初的2000余亩,发展到现在的4000余亩。

政府支持加速发展脚步

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负责人纷纷表示,自己能够得到迅速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及涉农部门政策支持与机制体制的创新。

据介绍,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哈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品交易平台,同时启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采访中,田树军表示,正是因为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才让合作社能够流转到更多的土地,不断扩大种植规模,让合作社不断向现代化农业迈进。

融资难始终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路上的“拦路虎”,为了打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门槛高、担保难、抵押难的壁垒,哈市不断创新金融保险服务模式。王广普告诉记者:“哈市整合市级农牧业发展资金1亿元作为备付资金,与担保中心和银行合作,组建了全省首家市级政策性农牧业投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并创新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模式,在五常市新庄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建立了封闭运行机制,制定了"三条九款"信用评价体系,累计为该合作社融资贷款1500万元。”

正是因为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不断鼓劲加油,哈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截至今年3月末,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4000余个,其中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6500余个,家庭农场3700余个,种养专业大户3800余个。

内外兼修破解发展难题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存在诸多困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大都存在规模小、实力弱,运作不够规范、运行质量不高等问题。“目前,农民合作社以5名成员居多,占到总数的52%。全市注册的合作社中,有名无实的占到很大比例,真正运行和经营效益好的比例较低。”据悉,目前哈市很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不愿引进人才与资金,全靠自己一点点积累,因此发展速度很慢。发展慢、没人才等则直接导致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服务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较弱。

哈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存在的问题,应如何积极应对?

哈市政协委员刘清泉表示,应积极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同时,应通过选择培育典型,树立良好的发展导向,如以典型示范推动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做大做强,培育示范家庭农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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