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日报
11月18日午后,一缕金色的阳光洒在闻喜县裴社乡南郭村村民孙炳新的家,干净的小院在冬日里温暖而和谐。
35年前孙炳新做出的一个决定,让他与改变国家命运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产生了交集,在那个波澜壮阔的年代里他写下了自己平凡人生中浓重的一笔。
1978年春天,23岁的闻喜县南郭村第三生产队队长孙炳新为了让社员吃饱肚子,决定把队里的80亩棉田悄悄包给11户农民,并签订了一份“秘密合同”,讲好每亩给集体上交120斤皮棉,多余归己。
记者在孙炳新家见到了那份“秘密合同”:棉花亩产为120斤,记工分1000分,超产部分归自己所有。约法三章:一、必须秘密保守合同,如单方泄露合同内容者,对方不负任何责任……三、一定按字据办事,说话算数,不能违规。
到了秋天,棉花的产量让所有人吓了一跳:11户社员承包地棉田总产8000多斤,比上年翻了一番还多。
孙炳新“偷偷摸摸”签订的这份“秘密合同”被公社知道了。敢走资本主义?先关进派出所!但关了没几天,十一届三中全会就闭幕了,“包产到户”被肯定,孙炳新不仅被放了出来,而且还成了先进!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合同的落款日期是1978年2月15日,比安徽小岗村那份轰动全国的 “秘密合同”还早了10个多月。
“今天南郭村的900多口人,不仅吃饱了肚子,而且还吃的很好。”孙炳新告诉记者。
现在孙炳新不仅耕作着自己的24亩地,而且还从其他村民手里流转了20亩地。地里不仅种粮食,而且还发展了中药材,每年收入八九万元。
仅仅充当生产要素的角色,已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的期许,如何发挥其资本的红利因素,成为农村改革农民期盼的聚点。
孙炳新告诉记者,他家的24亩地,囿于当时平均主义影响,被分切在了不连贯的7块面积不等的区域内,很难发挥规模效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
“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民最大的政策利好,重新激发了农民对土地的热情。国家鼓励农民把手中的土地利用起来,发挥其资本效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体现土地的价值,让农民享受这些权益,有了这些政策的支持,我相信农民种地大有可为,农村会更有活力,农民的日子会越过越好。”孙炳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