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甘谷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录入甘肃省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C、D级农村危房户1239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77户。
二、目标任务
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2015年完成3000户危房改造,2016年完成2000户,2017年完成1800户,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扎实推进,全面加快建设进度。县建设局、各乡镇突出做好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确保省上下达我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指标1600户全部完工。抓紧做好筛选审查,将第二批1400户危改指标全部精准到户,及早开工建设。
(二)多管齐下,积极筹措危改建设资金。对2015年下达的3000户危改任务,按户均13500元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补助7500元/户,省级补助3000元/户,县级补助2000元/户;中央对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补助1000元/户)。对特别困难、无力筹集建房资金的特困户,给每户协调落实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指标。同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减轻农户自筹负担。
(三)明确要求,严把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农宅建设图集》和《甘谷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施工图集》,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农户按规范建房。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强化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正确引导和规范贫困户建房,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原则上每户建房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先建基本居住用房,防止危房改造对象把建房标准定得过高、面积设计过大,超出自身承受能力,造成因建房而返贫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程序,做好竣工验收工作。11月底前完成当年农村危房改造乡级逐户验收和网站录入工作以后,由县建设局牵头,会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年度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按程序进行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需整改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五)加强考核,执行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参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核规定(试行)》,县政府每年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
四、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县建设局具体负责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争取,方案制定、对象审定、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县上初验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审核确定危房改造年度精准扶贫的贫困户,协助县建设局确定危改对象;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稽查等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农村危房改造配套经费;县国土局负责宅基地审批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监督;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简化程序,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各乡镇是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宣传、群众发动、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制定、危房鉴定、危改对象筛选审查、组织实施、乡级竣工验收、资金到户兑付、建档立卡信息台帐及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4月上旬完成全县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制定,4月中旬完成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制定。
(二)确定危改花名册。5月底前确定年度危改对象,并上报花名册。2015年5月底前确定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1600户危改对象,并上报花名册;7月底前确定2015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1400户危改对象,并上报花名册。
(三)组织实施。5月底确定年度危改对象后,各乡镇要积极督促农户开工建设,确保当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2015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600户要在6月份全部开工建设,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00户在任务下达后全部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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