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规定,经萧县县政府同意,现就编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萧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立足保护资源,保护发展,保障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的原则,合理配置用地指标,保障发展用地。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原则上不再供应乡镇工作项目用地,推进工业项目向县级园区集中。
(二)优先安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各类文化、体育、公共广场、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满足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增加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下)用地供应。年度计划期内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
三、工作步骤
(一)提交材料阶段: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5日。
1.提供2016年度本行业(部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和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方式、宗地等。
2.提供2016年度本行业、本领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
3.提供2016年度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安排的建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
上述材料于2016年2月15日前报送县国土资源局。
(二)分析预测阶段: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8日。
1.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进行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态,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2.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对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建设用地、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的土地、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许可手续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当年拟供应土地等来源,进行潜力分析。
3.国土资源局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实际情况,会同县发改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对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进行审核,经综合平衡分析,预测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审核确定阶段: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
县国土资源局在调查、分析、预测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利用计划及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宗地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军用空余土地转让手续办理情况等,按各行业用地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地方式,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标进行分解,综合确定2016年度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
(四)报批公布阶段:201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1.县国土资源局将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批准。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3.县国土资源局在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同时上传至土地监管监测系统。
四、任务分工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共同编制。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收集汇总各部门(行业)上报的用地申请材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进行分析,预测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进行分解,对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拟定供应计划草案。
县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萧县产业总体规划的布局和结构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出用地意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根据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计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提出用地意向。
县规划局根据萧县县城总体规划,对拟供地项目规划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提出规划意见。
五、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调查分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要求,筛选用地项目进行上报。确保供地条件成熟的不漏报,供地条件不成熟的不勉强报。2016年度供地将按计划实施,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不予供地。
2.土地供应计划编制有严格的时限要求,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分工协作,制定出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按时将建设用地计划建议、需求分析、用地申报表等申报材料上报,确保下阶段工作按期开展。
3.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在分析预测阶段,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力求准确、详实地提供计划期内全县的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规划等基础信息,确保供应计划草案按时上报。
4.土地供应计划一经确定,将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修改。确需调整的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后,重新公布。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萧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合计 |
||||||
小计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 |
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18.675 |
68.623 |
50.876 |
5.975 |
31.575 |
13.326 |
0 |
30.643 |
50.68 |
0 |
0 |
219.4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