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位于甘肃省最东部,陕甘宁三省区的交汇处,系黄河中下游黄土高原沟壑区。全市总土地面积27119平方公里,总人口222.27万(2013年),辖1区7县116个乡镇。庆阳市是中华民族早期农耕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庆阳市一直致力于农村扶贫,力争到2018年,完成搬迁安置任务。庆阳市发改委、市扶贫办下达了《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庆阳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8年,完成全市27604户128848人搬迁安置任务。搬迁后基本实现:第一,安置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有效改变,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群众生产生活更加便利;第二,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迁出区水土流失和沙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第三,种植结构有效调整,三产比例更加协调,贫困人口综合素质稳步提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高。
(二)搬迁对象及迁出、安置方式
1、搬迁对象
主要包括三部分群体: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扶贫成本过高、就地脱贫困难区域,年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村贫困群众。二是生活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民。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农村贫困群众。
2、迁出方式
采取整体迁出和部分迁出两种方式,主要以整村、整社整体搬迁为主。
3、安置方式
主要以本乡镇、本村就近安置为主。总体要求是安置区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平衡,符合生态建设和避险要求,能满足安置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同时要有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产业基础。主要安置模式:一是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安置。搬迁农户在每人保证一定口粮田的基础上,主要依托城镇的信息、技术、市场等优势,通过从事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等增加收入。二是从山梁沟壑区、深山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川地及塬台地集中安置。三是依托重大工程建基地集中安置。
二、实施计划
2013~2018年,全市计划搬迁群众27604户128848人,共涉及全市8县区114个乡(镇、办)599个行政村1511个自然村。分年度、分县区搬迁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
1、住房建设
新建住房210万平方米,户均76平方米,人均16.3平方米。
2、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安置区土地开发整理183563亩;安全饮水工程900处,引水管网1056公里;小型水利设施(堤防、衬砌渠道、护岸)146604米;农电线路1164公里、配套变压器581台、户表工程27300户;对外连接道路1016公里,安置区内部巷道758公里;配套太阳能热水器21784个,配套节柴灶6642个,太阳灶6537个。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建小广场25999平方米,文化室3030平方米,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12338户,村卫生室12105.6平方米,互助幸福院2200平方米,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747处。
4、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程
完成迁出区环境恢复工程92223.4亩、安置区环境绿化美化工程61518.33亩。
5、配套产业工程
建日光温室857亩,养殖暖棚591277.5平方米,养殖小区85000平方米,贮草棚62970平方米,调整种植结构面积245814亩,搬迁移民劳动技能培训48723人次。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工程估算总投资426729万元。分年度、分县区投资估算详见附表2。
2、资金筹措
移民搬迁工程所需投资由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市、县(区)配套资金、整合行业部门资金、贴息贷款、搬迁群众共同承担。其中:
①国家专项补助资金77309万元(人均补助6000元);
②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5770万元(人均补助2000元);
③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5770万元(人均补助2000元);
④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5770万元(人均补助2000元);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2000元/人)
⑤整合行业部门资金85037万元(包括通村道路、危房改造、整村推进、饮水安全、农网改造、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村“六小工程”、国土整治、“互助幸福院”、基层政权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
⑥移民搬迁贴息贷款资金138020万元(每户落实5万元贴息贷款,期限3年,由省财政全额贴息);
⑦搬迁群众自筹资金4905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区)政府是实施移民搬迁工程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政策的协调及任务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区)发改部门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宣传、组织实施、计划管理、资金监督、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移民搬迁项目配套资金,并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管理渠道不变、资金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共同用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项目的整体效益。承担移民搬迁任务的县区,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单项工程的对口衔接和上报争取工作,为各有关部门落实整合资金打好基础。
(三)政策保障
移民搬迁安置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可以无偿划拨方式提供。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可采用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整或土地所有权征收等方式,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移民搬迁农户要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按规定标准落实补助资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的农户,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实施退耕还林(草)政策的搬迁农户,继续按规定享受退耕还林(草)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移民搬迁群众子女上学的,在落实免费营养餐发放、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政策时要优先安排。
(四)监督保障
在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中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要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安全和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各级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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