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5〕22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集约化、有机化、品牌化方向,把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作为促进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的根本途径,以发展多种形式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建设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更加注重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更加注重提高竞争力,更加注重技术创新,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农业与牧业循环,规模经营与品牌效益兼得,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之路。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初具规模,我省建设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取得重大进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产业结构显著优化,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竞争力显著增强,农牧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明显提高。农牧业效益和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产业强、环境优、可持续的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调结构,抓特色,大力转变生产方式。
1.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考虑区域优势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以西宁、海东两市为主的东部特色种养高效示范区,海北、海西、海南三州为主的环湖农牧交错循环发展先行区,青南三州为主的生态有机畜牧业保护发展区,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三区一带”格局。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油菜、马铃薯、蚕豆、果蔬、中藏药材、牦牛、藏羊、乳制品、冷水鱼、饲草十大特色产业。力争到2020年,将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杂交油菜制种基地、脱毒马铃薯和优质青稞繁种基地,建成全国面积最大的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全国规模最大品质最优的牦牛藏羊生产基地和冷水鱼生产基地。
2.推进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加强设施农业温棚基地建设,改造升级现有生产基地,促进蔬菜生产向湟水流域、黄河谷地、柴达木盆地等优势产区聚集。加快建设大通、互助、湟中、循化、化隆、贵德、同仁、尖扎、门源、德令哈等蔬菜生产重点县,改善设施基地水电路及保温、冷藏保鲜、分拣加工等配套设施条件,不断提升蔬菜供给水平,到“十三五”末蔬菜产量突破170万吨。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提高养殖效益,力争到2020年,肉、奶、水产产量分别达到50万吨、45万吨和1.5万吨。
3.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牧业。充分利用农牧结合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农作物轮作和间作套种。在东部农业区和环湖地区积极发展草食畜牧业,以县域为单位,整县推进种养循环农牧业试点,推广种养结合、草畜联动循环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饲草料产业,实施草牧业发展战略,推广草牧业试点成果;推进粮改饲工程,扩大青贮玉米、燕麦等优质饲草料规模,提高种植比较效益。到2020年,全省饲草种植面积达到815万亩,建成3个以上种养结合循环农牧业发展示范县。
4.着力发展有机畜牧业。把发展有机畜牧业作为青南牧区生态畜牧业提质增效的关键措施来抓。按照“规范建基地、加工增效益、品质严监管”的要求,大力发展有机畜牧业。在已认定6县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认定一批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大力扶持生态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工龙头企业,加快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扩大有机畜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建立省级有机产品追溯平台,加强生产全过程监管,提升有机畜产品品质和效益。以有机畜产品为重点,开展特色品牌塑造培育、推介营销和社会宣传,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牧业品牌,提升增值空间。
(二)扩规模,创机制,加快转变经营方式。
5.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按中央要求完成任务。规范土地草场流转机制,引导农牧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地和草场经营权。开展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牧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试点。海东、海西开展统一连片整理耕地试点,跨越农户经营权界限,减少田埂、扩大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健全完善县、乡土地草场流转平台,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服务,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6.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资金补助、项目扶持、信贷支持、技术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农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扩大国家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转交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比例。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以产业链为纽带积极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基层农技人员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示范企业、示范社、联合社、示范农牧场创建活动,提升经营水平和带动能力。到2020年,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50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省级示范社、家庭农牧场分别达到5000家、500家和4500家。
7.扎实推进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按照先行试点、示范推广、全面提升“三步走”思路,进一步夯基础、转方式、调结构、提能力,大力推进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化经营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高原特色鲜明的草地畜牧业生产经营机制,牧户入社率和牲畜草原优化重组率达到90%以上,努力把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先行区。
8.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要求,强化改革创新、科技驱动、资源整合和政策支持,打造发展先进、创新活跃、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典型模板。到2020年,创建10个省级示范区,力争创建5个国家级示范区,初步形成一批区域代表性强、类型—多样、发展路径清晰的建设模式,在更大范围、更广泛领域引导和带动各地现代农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三)强基础,促服务,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9.切实提高耕地质量。落实占补平衡政策,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等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配套改造农田林网。大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实施深松整地、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和绿肥翻埋还田,推广保护性耕作,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90万亩。
10.促进现代种业发展。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禀赋,重点推进杂交油菜、马铃薯、青稞、牦牛、藏羊、冷水鱼、高原牧草等特色制(繁)种基地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高原现代种业。加快省级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升级改造,扶持建设2—3个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公司。改扩建和新建20个牦牛繁育基地、30个藏羊繁育基地。新建1个冷水鱼工厂化育苗车间、2个增殖放流站。建设17万亩牧草良种繁育基地。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蔬菜和牧草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8%、99%和80%,牦牛、藏羊供种能力翻一番,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98%。
11.大力发展休闲农牧业。依托大美青海品牌和旅游强省建设,实施休闲农牧业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和休闲农牧业。适度放宽乡村餐饮、观光设施用地的审批条件,加快农牧业主体园、都市休闲农牧业产业园、休闲农庄建设。每年新打造20个休闲农牧业示范村,推广“一村一品”特色游和夏季度假游活动,创建大草原经济旅游圈。到2020年,全省创建休闲农牧业示范县10个、示范村200家,休闲农牧业经营主体达到2500家。
12.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鼓励农牧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牧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综合效益。加快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打造西宁城南工业园区牛羊肉、毛绒加工产业集群,湟中多巴、互助塘川菜籽油加工产业集群和西宁生物科技园区乳品加工产业集群,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到2020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四)强科技,提素质,全方位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
13.推动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攻关高寒草地生态修复、智慧生态畜牧业、春油菜制繁种、牦牛藏羊遗传育种与繁殖等科研课题。继续大力推广牦牛藏羊高效养殖配套技术和农区牛羊标准化饲养技术。探索农牧业科研机构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集成熟化科技成果的有效途径。完善农牧业科技创新三级平台,建立健全农技推广新机制,促进现代科技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推行推广人员考核绩效挂钩,提高服务效率。
14.全力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和完善现有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实现全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全覆盖。建立乡村草场管护员、农技推广员、动物防疫员及信息服务员等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加快培育农牧业专业服务公司、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队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促进公益性服务与市场性服务优势互补、成龙配套,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多种形式的系列化服务。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促进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和托管服务,以农机服务带动生产性服务上水平。
15.开展“互联网+现代农牧业”行动。强化省州县乡村五级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分类搜集,推进生产要素、资源与环境监测、农产品供给需求、建设项目管理等农牧业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建成国家农牧业遥感中心青海分中心,完善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制度,促进智慧农牧、掌上农牧。创新农牧业营销服务,大力发展农牧业电子商务。推进设施农业、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的物联网示范应用,提高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
16.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依托“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和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青海省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的骨干作用,强化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加强农牧业实用人才培训,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推进科技特派员机制,加快科技进村入户。启动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和农牧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为现代农牧业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保生态,可持续,推进农牧区环境长效治理。
17.大力推动生态保护与建设。认真组织实施三江源、青海湖流域、祁连山生态工程,推动柴达木地区、东部干旱地区重大生态工程尽快启动实施。加大天然草原改良、人工种草、草原鼠虫害和毒害草防治等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推广草原补奖政策与绩效挂钩试点成果,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抵御灾害能力。完善草原监理体系,强化草原执法。加大废旧矿山、已垦草原和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力度。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能力,加快创建高原渔业资源生态保护先行区。
18.推动“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新型肥料使用技术。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广农膜以旧换新模式,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工程。整县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畜禽规模养殖场、有机肥加工(沼气生产)一体化发展模式。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到2020年,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9.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依托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两个平台,加大投资力度,改善试验区和示范区基础设施和运行条件,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实力。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在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管理权限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各类资金,提高资金投入的整体效能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项目切块下达的力度。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的产业化项目资金切块下达,由市(州)级农发机构负责审查立项,取得经验后全面放开。
20.调整完善农牧业补贴制度。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从农资综合补贴中拿出20%,通过支持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建设,安排贷款贴息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草原补奖政策,将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的增量资金集中使用,支持补奖政策与管护效果挂钩,推动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健全完善蔬菜种植补贴制度。
21.强化国家规划项目承接管理。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做好国家建设项目下放管理权限的承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协同制定好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提前储备一批能够推动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项目,确保接得住、管的好。
22.创新农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快扶持建设省、县两级农牧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每年安排一定的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到2020年实现50%的县区建立起担保平台。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授信池”业务,支持壮大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与青海银行、省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发简便、快捷的小微贷款业务,落实贷款贴息,扶持小微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发展特色农牧业。
23.完善农牧业保险服务。加大政策性农牧业保险支持力度,增加财政对政策性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额度,不断扩大牦牛藏羊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种养业保险承保面,积极开展畜禽、设施蔬菜、饲草料、中藏药材种植保险试点,提高农牧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的参保率,发挥好保险对农牧业的风险保障作用,实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规范社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本覆盖。
24.加强农牧业用地政策保障。落实好国家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支持设施农牧业健康发展有关用地政策。根据农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调整增加规模种养场区建设用地,引导规模种养合理选址。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新建果蔬保鲜库、马铃薯贮藏窖、农机库、加工厂房、规模养殖场、设施生产基地用地优先予以保障。
25.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根据农牧区基层农牧业专业人才紧缺的实际,各地在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时,要优先招聘畜牧、兽医、草原等农牧专业人才,充实到藏区基层一线农牧服务机构,以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在公务员公开考录时,可按照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四类服务基层人员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6.落实地方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好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主体责任,提高对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统筹协调,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7.强化部门协作。省农牧厅牵头总负责,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要积极落实好金融支持政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3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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