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程务工,寻求农业生产外的打工收入。由于“种粮的收益低于经济作物”,只要条件许可,农民就会改种粮为种经济作物。为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战略目标,也为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国家实行了对农民进行“种粮补贴”的办法,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补人还是补地?
农业生产者为了获取较高的产量和收益,有效防止某些病虫害的发生,一块地上种植的作物,经常会变动,就是通常所说的轮作。由于农事活动的分散性,农地等级和形状及分布差异大,种植面积或产量的核算,不仅耗时费力,也难于计算。按播种面积或按实际产粮,来进行“种粮补贴”,在实际操作层面,不仅难度大而且耗费大,“不划算”。为“减少”矛盾,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地区,采取的是按“计税面积”进行补贴的办法。
农民进城了,该拿补贴吗?
有不少人质疑:农民进城成为市民,还该不该得“补偿”?
至于部分农民进城后,还拥有土地享受着“种粮补贴”,却不能就事论事。应该看到,农民保有土地进城,是预防进城失败“无退路”的一项有力措施。这部分农民暂时还得这笔钱,要从城市反哺农村的大局去理解。而这笔钱的实质意义,并不在于是进城农民得还是在乡农民得,关键是能不能真正起到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从这个意义上讲,真正该得这笔钱的人,既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承包户,也不是进城农民或在乡农民,而应该是真正的粮食生产者——不管你是什么户籍身份,或以什么形式进行粮食生产。
从以上看出,按“计税面积”发放“种粮补贴”,与当初的政策设计,可能已经产生了偏移,这种办法,现在与农民是否种粮或者生产粮食的多少,挂钩不是很紧。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出现和增多,出现了“一些实际在种粮农民,拿不到这项补贴,拿到补贴的部分农民,实际没有种粮食”的情况。同时,由于农村土地的复杂性,也使得一部分真正种粮的农民,没有享受到补贴的实惠。
补贴还能怎么算?
土地面积形状怪异“无法测量”,农民有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变通:规则的地块,测量面积不是难事。看规则的地块一亩地能产多少,那么,对于不好测量的地块来说,用它的产量折算过来就是了。由于气候条件和土地肥瘦程度不同,有的地方以产粮五担为一亩,有的以产粮六担为一亩,等等。这种“活人不被尿憋死”的变通做法,活现了民间灿烂的智慧,体现的是“一切为解决实际问题”的精神。
土地的自然变更和人为变更,也是一大原因。农村税改,已十年历史了。这期间,水毁、新垦、各种占用等,都使农村现有的实际土地,与当时登记在册的“计税面积”,有了较大出入。
“撤胡椒面式”的按“计税面积”发放的“种粮补贴”,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更多地表现为“普惠制”,难以体现该政策对种粮农民的“实惠制”。这种普惠倾向,构成目前种粮大户及专业合作社,在享受“种粮补贴”政策上的不公平性。
“一卡通”直发农户的办法,能较好地防止诸如截留、挪用、冒领、贪污等现象发生,但也存在工作量大、成本高、因录入误差影响及时发放等矛盾。农户见不到具体项目清单,不知道哪笔钱对应哪个补贴内容,“钱是得到了,心里总有不明白的感觉”。这实际也留有诸如可能套骗补偿款的漏洞。“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好多了”,也就是说,“一卡通”直发的办法,抓住了补偿款发放问题上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