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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发展产业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6年05月27日 15:59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青政办〔2016〕29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精神及其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对象范围

全省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13万户有劳动能力和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家庭,涉及39.9万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通过发展产业,到2019年,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牧户有1项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实现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农牧民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实现13万户、39.9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全部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村全部退出,为贫困县摘帽打牢基础。

三、进度安排

2016年,重点扶持400个确定退出的贫困村和6个摘帽贫困县的2.74万户、8.4万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建立扶贫产业园10处,扶持5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实现16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

2017年,重点扶持500个确定退出的贫困村和11个摘帽贫困县的3.49万户、10.7万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建立扶贫产业园10处,扶持5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

2018年,重点扶持500个确定退出的贫困村和14个摘帽贫困县的3.49万户、10.7万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建立扶贫产业园10处,扶持5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

2019年,重点扶持222个确定退出的贫困村和11个摘帽贫困县的3.26万户、10万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建立扶贫产业园9处,扶持40个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

2020年,通过进一步巩固提升农牧民脱贫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和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四、产业发展

依托全省“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战略和“三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坚持因人因地分类施策,立足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支持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就近脱贫。

(一)产业选择。

———特色种养业。围绕十大特色农牧业产业,在发展油菜、马铃薯等传统优势产业基础上,重点支持贫困农牧户和贫困村发展枸杞、核桃、树莓、大果樱桃、蔬菜、饲草、中藏药材等附加值较高的经济作物,支持牛羊繁育、奶牛养殖以及生猪、兔禽、冷水鱼等养殖业发展。

———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牧业融合发展,拓宽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推动农牧业接二连三,着力构建产业基地、农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产后商品化处理、特色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的全产业链条,推进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解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提高产业促农增收能力。

———乡村旅游业。厚植旅游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生态休闲游、民族风情游、宗教文化游、特色农业游、红色旅游、农事体验游、自驾游、户外游、养生游等旅游产品,形成“近郊依城、远郊靠景、沿路沿河、城乡互动”的发展格局。

———商贸服务业。在产业选择相对困难地区,积极支持贫困村和贫困农牧户参与发展餐饮、商铺、宾馆、商贸市场等服务业。

———特色文化业。深入挖掘当地民俗、民间文化资源,支持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发展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和地方民俗文化特色手工艺品、民族舞蹈等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证的文化产业发展。

(二)产业布局。

———东部地区。重点支持9个县(区)的96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21.05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紧紧围绕沿黄河、湟水河带打造以核桃、树莓、大果樱桃、蔬菜为主的特色果蔬产业,加快高原特色富硒富锗产业发展,发展农畜产品初级加工业和商贸物流业。大力发展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兔禽为主的养殖业。以城郊生态休闲园为主发展乡村旅游业。

———环湖地区。重点支持17个县(市、行委)的38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6.26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发展以枸杞、蔬菜、饲草和中藏药材为主的种植业项目,以藏系羊、牦牛繁育为主的生态畜牧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依托名胜景点优势发展乡村旅游业。

———青南地区。重点支持16个县的27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2.58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发展饲草产业和牦牛、藏羊优良品种繁育。立足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发展有机畜牧业。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建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商贸市场。深度挖掘旅游资源,依托三江源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实施产业脱贫行动计划共需投资47.26亿元。其中,精准到户产业发展资金23.25亿元,贫困村互助资金8.11亿元,扶贫产业园建设资金5.85亿元,乡村旅游扶贫资金5.7亿元,金融扶贫贷款贴息4.35亿元。

六、政策措施

(一)提高产业脱贫扶持精准度。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发展愿望和自主选择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措施到户、资金到户、项目到户、效益到户”的精准扶持原则,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以实施到户、扶持到人的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和生产发展愿望的贫困人口重点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但没有经营能力或产业选择较难的贫困人口,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方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贫困户以订单生产、务工方式参与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户将土地、草场等生产资料折股量化到产业扶贫项目,增加财产性收入。将精准扶持产业项目、旅游扶贫和扶贫产业园等专项扶贫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思路,加快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牧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效益。

(二)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产业扶贫标准,采取因素分配法,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到县,将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由各县结合实际精准实施产业发展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产业发展项目,由县(市、区)论证确定并组织实施。实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省、市(州)报备制。对已提前摘帽的贫困县,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持政策不变,产业扶持力度不减,并给予奖励。

(三)加大合力攻坚力度。按照产业脱贫进度安排,健全完善以县为单位资金整合和多元化投入机制。以实施专项产业脱贫工程为平台,扩大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发挥聚集效应。各行业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各项惠民政策和用于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村和贫困农牧户发展产业。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捆绑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发达省市对口援青资金整合用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合力推进产业脱贫,加快构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体系。

(四)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全面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及主办银行制度。根据各县金融贷款实际需求,自行安排金融贷款贴息资金和一定比例的风险防控资金,并按照1比5至10倍的规模放大贷款额度。风险防控资金规模完全能够满足县域内扶贫贷款发放需求时,可暂停担保资金注入。重点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扩大扶贫贷款规模,按照基准利率贴息补助,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建立贫困村互助资金,优先确保贫困户借款,支持发展到户生产性项目。允许到村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放大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强化驻村工作队责任。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帮扶作用,把推进发展特色产业作为落实精准扶贫、为民办实事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做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落实贫困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选择适合发展的产业,全程参与产业扶贫项目的选择、文本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七、责任落实

(一)省扶贫局是本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下达年度摘帽县退出村计划,分解年度产业脱贫人口数,切块安排精准到县到户产业发展、扶贫产业园建设、旅游扶贫、金融扶贫贴息等资金计划。

(二)省级各行业部门和市(州)党委政府要倒排产业脱贫攻坚工期,组织落实年度计划,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省发展改革委围绕旅游产业扶贫项目,与省扶贫局实施好光伏扶贫项目,配套实施旅游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省财政厅要加大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省农牧厅要指导各县实施有关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专项扶贫项目,整合设施农牧业等涉农资金项目,重点用于贫困地区发展产业脱贫项目。省水利厅要围绕贫困地区实施的发展产业脱贫项目,配套实施好水利工程。省林业厅要指导各县实施有关林业发展产业专项扶贫项目,整合林业发展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发展林产业脱贫项目倾斜。省旅游局要围绕乡村旅游富民扶贫工程,会同省扶贫局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项目,配套旅游扶贫项目标识牌、改厕等项目。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要对贫困地区实施的发展产业脱贫项目给予充分的电力保障。各市(州)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围绕本行动计划,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县实施好产业脱贫项目,落实市(州)级配套资金。

(三)各县(市、区、行委)党委政府是本行动计划的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与省、市(州)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确定好年度脱贫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产业扶持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报经县级政府审查论证并批复后,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权责匹配的原则,强化县级政府在资金使用和监督中的责任。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县级政府负责在门户网站或媒体,以多种形式公告公示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坚持扶贫产业项目村级公示公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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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共塔城地区委员会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6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6湖南省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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