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补偿?
1. 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除了在上文中提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外,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还包括社会保障费用和农民村民住宅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则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城市规划区外的,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