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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2016年红枣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2016年05月26日 17:25来源:哈密政府网点击量:0

哈地林字〔2016〕18号:关于上报《哈密地区关于促进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报告

行署:

根据地区领导安排,现将《哈密地区关于促进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报,请审阅。

附件:

1、哈密地区关于促进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的实施意见
  2、哈密地区促进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政策扶持标准要求
  3、2016年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预算

2016年2月6日

哈密地区2016年红枣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附件1

哈密地区关于促进红枣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红枣产业是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也是保障地区农业稳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为稳定地区红枣生产规模,提高产业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和红枣品质,提升红枣核心竞争力,激发产业增值增效潜力,促进哈密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地区红枣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科技为驱动,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转变红枣产业发展方式,深化产业供给侧改革,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品质、做强产业、增加效益”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红枣产业良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管理科学化、效益最大化发展,大幅提升红枣品质,延伸产业链,挖掘增值增收潜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红枣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地区红枣产业优质、绿色、可持续增效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基地规模化、品种优质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加快红枣优良品种普及率,全面推广落实生产技术标准,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推进红枣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到2020年,地区规模化、标准化、精品化红枣生产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其中: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红枣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鲜枣总产量达到12万吨以上,红枣品质明显提升,一、二级优质红枣占总产量的60%以上;红枣贮藏保鲜、加工生产能力达到25万吨以上,红枣加工率达到50%以上,带动农民增收15%以上;红枣生产效益要高于棉花等农作物10 %以上;红枣产品竞争力、品牌支撑力、市场开拓力等显著增强,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建设与保护,提高产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坚持生态经济发展理念,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激发红枣种植户、加工企业、科技服务人员加大产业建设与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提升产业经济生态效益的积极性。集中优势技术成果,创新科技管理方式,提高产业基地规模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地土地利用率,提升红枣品质和优质红枣产量,突出产业品种资源特色、产品质量特色、市场营销特色、一、二、三产业特色和生态效益特色,全面推动地区红枣产业发展进入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的新阶段。

(二)优化品种结构,提升红枣品质。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推广科学合理种植密度,积极鼓励引导枣农加快枣棉间作园退棉进程,最大限度提高红枣品种质量和单位面积土地产出效益。由各县(市)政府负责,县(市)林业局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开发区)组织实施,对品种差、分化严重、品质劣的低产低效枣园进行大枣优质品种改造,进一步提高产业基地优质枣园数量和红枣品质。

(三)完善标准化管理,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和完善红枣管理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哈密大枣标准体系》(DB65/T2229-2013),完善细化哈密红枣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制定编印《哈密地区红枣管理技术标准》宣传单,指导枣农推行红枣标准化生产管理。二是加大管理技术标准的培训力度,对各乡(镇、开发区)领导、基层干部和农户进行科技培训,通过建立红枣标准生产科技示范园、健康枣园示范园、实施科技项目、签订科技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提高操作管理技能。三是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实施力度,通过枣园托管、流转,逐步推行枣园集中统一管理,组织引导管理方在红枣品种、田间管理、灾害防范及采收、分级、包装、贮运、精深加工等生产各环节,实行标准化统一生产管理,提高基地标准化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促进红枣产业提质增效。

(四)强化综合管理措施的研究与推广应用,促进产业节本增效。一是加强与区内外农林科研院所交流合作,统一组织邀请红枣专家对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进行定向把关和技术指导,在枣园施肥、灌水、病虫害防治等管理环节上的物化投入数量、时间、频次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形成红枣综合管理集成技术措施进行推广应用。二是推行枣园配方施肥管理,组织开展枣园土壤营养成分测定,根据测定结果,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枣园土壤配方施肥处方用于生产,提升红枣品质。三是推广实施枣园科学管理措施,结合枣树芽的生长特点,指导枣农适度合理修剪,适当培养枝条,改变修剪方式,提高枣树生产能力。同时,根据枣园土壤检测结果,增施有机肥,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提高土壤肥料、水分的利用率。四是落实红枣安全生产措施,规范红枣生产投入品使用,积极推行生物、物理防治措施,推广绿色、无公害安全间隔期红枣病虫害用药技术,降低农药污染和残留。五是实施节本增效管理措施,对枣园管理成本与其它农作物管理成本进行深入对比与分析,通过实施红枣综合管理措施,有效降低枣园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劳动量的投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和发挥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产业增效空间。

(五)加强产业化经营,提升产业效益。一是围绕红枣生产,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红枣产业合作项目,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增强红枣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生产能力,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二是鼓励红枣种植者通过土地入股、枣园托管等方式,加入示范带动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经营运作规范的红枣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红枣标准化生产能力、精深加工能力、品牌建设能力、市场营销能力,促进红枣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三是推行绿色红枣产品加工生产,加强红枣生产、加工、分级、包装、销售全过程质量监控。鼓励支持红枣加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积极开展红枣基地和产品“三品一标”认证、QS产品质量认证,涌跃参加区内外果品展销、推销会,提高地区红枣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四是加快“互联网+红枣”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支持红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枣农开办网店或电子商务门店,推进红枣线上交易,实现线上线下同销共赢。五是鼓励红枣种植户在枣园套种叶菜类经济作物,养殖家禽、家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六是深入挖掘哈密大枣不同于新疆其它红枣的品种资源优势、历史民俗文化,传承大枣品牌文化,奠定大枣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依据和丰富的历史人文基础。

(六)加快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增效基础。一是推进红枣生产基地林网化建设,健全防护林带,提高防护效果,增强产业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地区红枣持续稳产丰产。二是完善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基地灌溉系统改造升级步伐,科学调配使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三是加大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县(市)、乡(镇)、村四级综合防控网络作用,提高县(市)和乡(镇)林果有害生物防控队伍的防御能力和防治水平。四是加快红枣市场建设步伐,依托现有红枣市场和集贸市场,积极开辟乡镇红枣产品交易区,建设一批档次高、规模大、功能全、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红枣专业市场,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地区成立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行署副专员王健全任组长,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方永祥、地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克尤木·阿不都热依木任副组长,成员由地委农办、地区林业、财政、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领导及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地区红枣可持续增效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服务、资金扶持及督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克尤木·阿不都热依木兼任,具体负责制定红枣可持续增效发展管理技术标准、发布红枣病虫害预测预报、编发技术资料、组织开展科技培训以及技术标准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向地区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地委农办负责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政策支持。地区财政局负责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财政资金支持。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哈密大枣标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和红枣产品质量。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进出口红枣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及监督管理。各县(市)具体负责实施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工作,落实相关标准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地区将提高红枣品质,提升产业生态经济效益,推动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经济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内容,签订责任书,全面保障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

(二)技术保障。立足无公害、绿色、有机红枣生产,进一步完善地、县、乡、村四级技术服务,加快推进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补充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产业服务保障功能。林业部门要向广大枣农及时提供红枣优良品种、综合管理集成技术、病虫害预测预报、灾害预警、市场动态等技术信息,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服务,到红枣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非农公司、家庭农场进行有偿服务,凡是有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必须要有自己的服务点。地区林业局要积极组织落实红枣产业项目,编印技术资料,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基层林业科技人员和红枣管理科技骨干的技术标准培训和现场示范指导,帮助解决红枣生产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难题;各县(市)林业局要充分发挥林业技术推广站的作用,确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负责本区域红枣管理技术标准在日常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各红枣种植国有农场、家庭农场、非农公司、专业合作组织要根据枣树种植面积,发展一定数量的科技骨干,负责落实管理措施,实现红枣生产技术标准全覆盖。

(三)政策保障。一是建立健全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红枣种植户加强管理,提高红枣品质,提升产业生态经济效益。二是建立红枣生态效益财政补偿、红枣目标价格保险财政补贴、红枣销售奖励、哈密大枣千年古树保护补助等机制,在一定范围内推行红枣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鼓励红枣种植户加强管理,提高基地红枣品质,提升产业生态经济效益。三是制定红枣产业监管办法,加大对现有红枣资源的监督、管理与保护,确保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四)市场保障。一是加快乡镇红枣批发市场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减低红枣产品物流成本,为红枣仓储、加工、物流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市场交易流通场所和网络,为吸引农村人才参与红枣产业化经营提供优惠的市场条件。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红枣龙头企业从事红枣产品加工、仓储、交易市场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红枣产业化项目,要及时办理备案、核准、审批等有关手续,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二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地区红枣产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以及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财政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对红枣古树的保护宣传,加强对绿色优质红枣产品商标和品牌的保护。要充分利用哈密红枣品种、资源、交通、环境优势,为地区红枣产业实现以等定价、优质优价、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全力促进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

附件2

哈密地区促进红枣产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扶持标准要求

为落实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扶持机制,加快转变红枣产业发展方式,增强产业创新动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高产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全面推进红枣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要求。

一、红枣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要求

(一)补偿范围及对象

地区两县一市(不含兵团)红枣实际种植者。主要包括:基本农户(含村集体机动土地承包户)和地方国有农场、家庭农场、非农公司、种植大户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红枣生产者。

(二)补偿品种

哈密大枣、骏枣。

(三)补偿期限

从2016年开始,补偿期限为10年。

(四)补偿标准

每年每亩红枣补偿200元,其中:地区财政承担40%,县(市)财政承担60%。

(五)补偿要求

1、种植的哈密大枣、骏枣,在增加区域森林面积、绿化乡村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发挥出很大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2、枣园亩有效株数保存率达90%以上。
  3、村委会班子重视,枣农积极性高,在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指导下,统一落实红枣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生产管理技术标准。
  4、严禁套种棉花或7月20号以后收获的其它秋季农作物,否则一律不予补偿。
  5、各县、市负责红枣生态效益补偿面积的测量、登记,在各村公示农户补偿面积。

二、枣园流转“以奖代补”补助标准要求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地区两县一市开展枣园流转、集中的林果专业合作社、林果企业、红枣种植大户。

(二)补助期限

1年。

(三)补助标准

每亩流转枣园补助200元,其中:地区财政承担40%,县(市)财政承担60%。

(四)补助要求

1、红枣种植者以土地流转、托管、入股等方式将枣园流转或集中到专业合作社、林果企业或红枣种植大户,流转时间原则上在3年以上。
  2、土地流转或集中后的枣园不能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种植的红枣品种必须是哈密大枣或骏枣,亩有效株数保存率达90%以上。
  3、枣园流转方、集中方必须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指导下,按照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要求,实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全面落实红枣浇水、配方施肥、修剪、病虫害物理和生物防治等田间管理技术标准,严禁使用影响果品质量安全的农药。
  4、枣树树型结构合理,枝条分布均匀,树膛通风透光;枣园须施农家肥或复合肥,保证催芽水、促花水、坐果水、促果水、越冬水五个关键水;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100%;枣园园相整齐,枣园整洁无杂草、垃圾,地面平整,防护林完整,灌溉设施完善,田间管理内容记录详细完整。
  5、红枣品质比流转前或集中前大幅提升,红枣产品达到市场无公害、优质果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干率在35%以上,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销售价格比同级产品价格高10%,商品率达80%以上,一、二级果比率第一年达4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

三、红枣加工企业贷款贴息标准要求

(一)贴息范围及对象

地区、县(市)财政对区域内林果专业合作组织、林果企业在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给予一定期限和比例的利息补贴。

(二)贴息期限

贷款期限1年以上(含1年)的,贴息期限为1年;不足1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

(三)贴息标准

年贴息率5%,其中:地区财政承担2%,县(市)财政承担3%。

(四)贴息要求

1、红枣专业合作组织、加工企业申请地区贴息的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必须用于解决红枣收购和加工的流动资金贷款,其它贷款不予贴息。
  2、贴息的贷款额度限定在200万元(含)—500万元(含)以内,低于200万元的贷款不予贴息,超过500万元以上的贷款,最高贴息的贷款额度限定为500万元(含)。
  3、红枣专业合作组织、加工企业以收购地方农户种植的哈密大枣、骏枣为主,收购价格不能低于市场同级红枣平均价格。
  4、提高红枣加工工艺与加工水平,出售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三品一标”、QS质量认证标准。
  5、同一笔贷款不能重复、分算贴息。

四、红枣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标准要求

(一)保险补贴范围

地区两县一市生长、管理正常,保险期间均衡上市销售的红枣。

(二)保险补贴品种

哈密大枣、骏枣。

(三)保险费补贴标准

红枣目标价格保险金额为1000元/亩,保险费率为8%,每亩保险费80元,其中:地区财政补贴30%计24元、县(市)财政补贴50%计40元。

(四)保险费补贴要求

1、红枣目标价格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具备农业保险资质,并自愿承办地区红枣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业务。
  2、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必须自愿交足保险费自缴部分。
  3、承保公司要公示参保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姓名、参保红枣品种、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根据参保面积提出保险费补贴申请,由地区、县(市)财政统一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

五、科技支撑扶持标准要求

(一)扶持范围

地区林业局及地直林业有关单位、林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农业科技开发中心等部门单位开展以红枣产业可持续发展课题攻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宣传与市场营销;地区成立5个林果专家服务组,开展以红枣生产管理技术标准咨询、课题研发、技术培训与示范指导等为重点的林果科技支撑创新与服务;聘请2名自治区知名林果专家、教授为哈密地区特色林果业科技支撑首席专家,指导地区以哈密大枣为重点的林果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扶持标准要求

1、地区林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技术开发部门联合组织林业、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红枣“提品质、降成本”综合管理集成技术研究,并向地区提交成果报告。
  2、地区林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技术开发部门联合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检测鉴定,向乡镇、村队提交检测报告,并在各县(市)备案。
  3、地区林果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系统内林业科技人员,与科研院所、加工企业联合,研发红枣新产品及其加工技术,向地区林业局提交技术成果报告。
  4、地区林业局组织开展红枣管理技术标准制定、编印、宣传与推广,保证枣农户均一份宣传单。
  5、地区林业局统一组织安排红枣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开展哈密红枣宣传、产品展示、营销与推介活动,扩大哈密红枣的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
  6、地区林果专家服务组,以林果种植乡(镇)村队、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非农公司为单位,签订科技服务协议,统一组织落实林果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提升服务区林果品质,提高产业效益,每年向地区提交林果产业技术课题研究成果报告。若连续2年未提交技术课题报告,经地区林业局研究确定后,报请行署降低技术职称等级。
  7、自治区林果业科技专家结合红枣生产需要,来哈开展红枣生长、管理情况诊断,进行科技培训、课题攻关与咨询服务,指导哈密林果产业现代化方向发展,促进产业标准化生产,助力产业提质增效。

附件3

2016年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预算

为进一步提高地区红枣产业发展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提升产业生态经济效益,保障农民持续增收,全力推进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现根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预算2016年地区红枣产业可持续发展财政扶持内容及资金如下:

一、枣园流转“以奖代补”补助

计划流转枣园面积1万亩,对枣园流转达标流转方,以“以奖代补”形式,每亩补助200元,预算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地区财政补助40%计80万元,县(市)财政补助60%计120万元。

二、红枣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补贴

计划试点参保面积2万亩,保险费80元/亩,预算红枣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财政补贴资金128万元,其中:预算地区财政补贴30%计48万元、县(市)财政补贴50%计80万元。

三、红枣加工企业贷款贴息

计划对1亿元贷款贴息,年贴息率5%,预算财政年贴息额500万元,其中:地区财政年贴息率2%计200万元,县市财政年贴息率2%计300万元。

四、科技支撑扶持资金

预算地区财政对红枣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科技支撑经费200万元,其中:枣园测土配方施肥扶持经费50万元;地区林业局及地直林业有关单位、林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以红枣为重点的林果产业可持续增效发展课题攻关、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宣传与品牌宣传、开拓市场120万元;地区5个林果科技服务组每年每组咨询费1万元、课题费2万元、技术服务费2万元,计25万元;地区聘请2名自治区林果专家为哈密特色林果业科技支撑首席专家,每年每人咨询服务费1.5—2万元,计3—4万元。

五、哈密大枣千年古树保护补助资金

预算哈密大枣千年古树保护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中:预算地区财政哈密大枣普查、树龄鉴定经费40.65万元,市财政259.35万元(100年以上哈密大枣古树保护建设补助资金97.5万元、50年以上哈密大枣古树管理补助资金161.85万元)。

2016年,以上扶持项目财政预算总额1328万元,其中:预算地区财政扶持资金568.65万元,县(市)财政扶持资金759.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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