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玛纳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按照“提质增效、重点突破、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新要求,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共同致富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与生态保护并重、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突出更高标准、动态精准,采取超常规举措、超过硬办法,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精准扶贫,提高工作成效;必须突出牧区这一重点,把牧区贫困人口脱贫作为精准脱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必须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必须坚持更高标准,实现整体富裕;必须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1.牧区脱贫主攻目标:牧区是全民同奔小康的最大“短板”,将牧区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2016年,清水河乡团庄村、牙湖村两个州级重点村实现整体脱贫。重点打好牧区清水河乡团庄村、牙湖村、贝母房子村,塔西河乡东支渠村、黄台子村、大草滩村,旱卡子滩乡加尔苏瓦提村、十户窑子村三个牧区乡8个重点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战,实现牧区三乡495户1341人贫困人口的脱贫目标。
2.整体脱贫主攻目标:2016年,2800元现行标准线下、5000元相对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7年-2019年,巩固脱贫成果,脱贫人口收入实现人均过万元,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到2020年,集中进行巩固和提升,确保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实施政府供养兜底,加强政策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1.实行“两线”并轨。制定实施政府供养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将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提升至5000元,实现贫困线和低保线并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收入达到相对贫困线以上。
责任领导:买代提县委常委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站
2.加强教育保障政策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对幼儿实行学前教育免费;对义务段学生,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实行免费住宿和免费享受学生饮用奶政策,并给予伙食、交通补助;在本县就读的高中生,免除学杂费,给予伙食费和住宿费补助;对大中专学生,实行学费补助。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学生,实行学费、生活费全免政策。落实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制度。
责任领导:魏海英副县长
牵头单位: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站
3.加强医疗保障政策支持。制定实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扶贫实施方案,实施健康扶贫,保障扶贫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少因病致残、因病返贫。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将全部贫困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向贫困人口倾斜,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坚持城乡卫生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全覆盖,切实保障和满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
责任领导:魏海英副县长
牵头单位:卫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站
4.加强养老保障政策支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贫困人口养老保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代缴贫困人口养老保险,让贫困对象实现“老有所养”。
责任领导:刘华东副县长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场站
5.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支持。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健全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健全动态监管、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普惠、特惠和专项保障相结合,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
责任领导:买代提县委常委
牵头单位:民政局、红十字会
责任单位:残联、老龄委、妇联、各乡镇场站
6.实施贫困家庭支柱工程。制定贫困家庭大学生培养计划,在具备条件的贫困家庭中,跟踪培养一名大学生,从高中开始重点培养,大学毕业后优先安排在县就业,带动贫困家庭整体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责任领导:魏海英副县长
牵头单位:教科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场站
三、推进贫困人口收入过万元
(一)推进牧区贫困人口收入过万元的具体措施。
1.推进牧民定居。将扶贫攻坚与牧民定居相结合,坚持综合施策、产业引导、强化基础、巩固提高,重点开展牧区8个重点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定得下、稳得住、能致富。
责任领导:令狐彦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清水河乡、塔西河乡、旱卡子滩乡
2.建立两大基地。
(1)建立种植业扶贫基地。整合5000亩清查收回的国有农用地,低价承包给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再集中“打包”,交由有实力的合作社或企业综合开发,按照收益比例,向承包土地的贫困户分红,实现贫困人口增收。
责任领导:杨恒雄县委常委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清水河乡、塔西河乡、旱卡子滩乡
(2)建立畜牧养殖扶贫基地。安排专项资金,对贫困牧民购畜给予补贴,并将牲畜托养在合作社集中管理,形成若干个畜牧业养殖扶贫基地。通过草畜联营模式,贫困牧民实现按股分红,并有更多精力务工增收。
责任领导:吾扎提副县长
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清水河乡、塔西河乡、旱卡子滩乡
3.推进劳务输出。加大牧区劳动力转移力度,建立就业服务平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对贫困牧民家庭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加强就业援助,落实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
责任领导:刘华东副县长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清水河乡、塔西河乡、旱卡子滩乡
4.推进生态补偿。全面落实草原禁休牧、草畜平衡措施,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创新生态保护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当地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为生态保护人员。
责任领导:吾扎提副县长
牵头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清水河乡、塔西河乡、旱卡子滩乡
(二)推进全县贫困人口整体收入过万元的具体措施。
1.加强贫困人口技能培训。依托与石河子大学的合作机制,投入专项资金吸纳一批贫困人口中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定向、定人、定专业委托培养,最终实现稳定就业。根据个人意愿和自身条件,在县产业培训基地开设电焊、刺绣、家政、种植、养殖、烹饪等技能免费培训,提高具备条件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
责任领导:李春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劳动就业局、职业技术学校、各乡镇场站
2.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加大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向贫困人口倾斜力度,在保洁、协管、绿化、环卫、供水等政府公益性岗位中设立30个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鼓励重点企业开发100个扶贫工作岗位,吸纳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进厂务工,实现就业致富。
责任领导:张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牵头单位:住建局、园林局、供水站、商务经信委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局、各乡镇场站
3.加强产业扶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搭帮互助,促进贫困户快速增收。通过互换并地、流转土地、加入合作社等途径,帮助贫困户尽快涉入规模化经营,解决种养技术落后的现实问题。挖掘和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帮助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实现增收。
责任领导:杨恒雄县委常委
牵头单位:各乡镇场站
4.鼓励和引导自主创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产加销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对贫困户开办小商店、小作坊、小饭店等微利项目,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支持乡镇集贸市场、农村超市、冷库建设,为解决当地就业铺路搭桥。对成功实现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的乡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给予专项补助。
责任领导:刘华东副县长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劳动就业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乡镇场站
5.加强金融支持。贯彻落实区州金融扶贫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延伸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信贷风险防控和补偿机制,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贫困户就业创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为贫困村小微企业提供“短平快”贷款,并积极争取基准利率贴息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性保险基础上,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
责任领导:李春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部门:各金融、保险机构
6.建立全社会帮扶机制。通过资金和人力等资源倾斜,构建全社会帮扶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
(1)建立社会帮扶专项扶贫基金。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捐资,参与扶贫开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贫困群众就学、就医、残疾人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领导:贾晓丽县政协主席
牵头单位:红十字会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安管委会、商务经信委、工商联
(2)建立“玛纳斯人”专项扶贫基金。在全县开展以个人为主体,以“节约点滴,携手助困”为主题的社会性募捐活动,倡导国家公职人员每天节约1-2元钱,居民群众每天节约1角钱,学生每天节约1分钱,把节约下来的资金汇聚起来,主要用于贫困群众的困难应急救助。
责任领导:令狐彦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红十字会
责任单位:各单位
(3)建立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加大对扶贫开发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从2016年起,县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解决牧区牧民定居和产业配套问题。
责任领导:李春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部门:畜牧兽医局、发改委
(4)建立项目整合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水利、交通、商贸、旅游、住建、林业、畜牧、农业、培训等项目资金,为贫困地区和人口脱贫致富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持。
责任领导:李春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委、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站
(5)建立援疆扶贫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福建援疆资金,建立援疆专项扶贫资金,设立资金专户,全部用于贫困人口的生活救助。
责任领导:林锋县委副书记
刘润宇县委副书记
牵头单位:援疆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站
(6)建立企业“一对一”长效帮扶机制。每个重点企业帮扶1—2户贫困户,通过产业帮扶、吸纳就业帮扶、资金帮扶、智力帮扶等措施,帮助贫困户实现住安居房、收入过万元的目标。
责任领导:刘华东副县长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经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站
(7)建立领导干部“一对一”长效帮扶机制。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全面落实“一对一”、“二对一”帮扶机制,采取县领导、科级干部帮1户的方式,帮助贫困户实现住安居房、收入过万元的目标。
责任领导:赵鸿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各乡镇场站
(8)建立“访惠聚”住村工作组“一对一”长效帮扶机制。“访惠聚”工作组在抓好“六项任务”、“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任务,坚决做到不稳定脱贫不脱钩、不撤队伍。
责任领导:赵鸿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牵头单位:组织部
配合部门:各部门、各乡镇场站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是乡镇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总协调,要做好部门、帮扶企业和乡镇之间的协调工作。各乡镇(场站)党委、人民政府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领导和直接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全力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各乡镇场站和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脱贫攻坚行业部门配套实施方案,作为对行业部门扶贫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依据,配套方案要重点从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方面,逐一进行量化细化。各部门要严格按职履责,优先安排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扶贫资金、优先对接扶贫工作、优先落实扶贫措施。
(二)强化任务落实。保持建档立卡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细化任务分解,具体到村到户到人,强化举措、确定时限、公开透明、挂图作战。把扶贫任务明晰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保持稳定性,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完善推进方法,坚持既抓结果、又抓过程,实行月点评、季通报、年考核,每月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报送扶贫工作进度,每季度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今年7月将召开扶贫成果观摩会,看帮扶效果,总结帮扶经验,以点带面,确保帮扶任务圆满完成。加强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扶贫开发信息资源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时时清、事事清、人人清,不打糊涂仗。扶贫工作没有旁观者,大家都是参与者,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要积极创新扶贫工作思路、方法,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如期完成扶贫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的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各类涉农资金用于扶贫开发,聚焦扶贫攻坚。扶贫项目实行“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坚持谁审查、谁负责,乡镇对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管理负主体责任。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察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从严惩处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考核监督。制定《玛纳斯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与乡镇、部门评先选优、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实绩、“访惠聚”活动考核相挂钩,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扶贫对象退出管理机制,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群众认可为标准,制定贫困户脱贫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对已经脱贫的农牧民,在一定时期内脱贫不脱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舆论导向。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报道各乡镇(场站)脱贫成效、实践经验和先进典型。各乡镇(场站)要加强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区州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脱贫攻坚的合力,坚定脱贫攻坚的必胜信心,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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