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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6年05月26日 11:27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一、总体要求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的起步之年,打赢年度战役意义重大。全州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新党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上狠下功夫,认真落实各级党政脱贫攻坚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集中攻坚,强化组织协调,注重政策衔接,严格督查考核,采取超常规举措、超过硬办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年度战役。

二、脱贫目标

——确保3465名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其中木垒县1873人、奇台县1081人、吉木萨尔县98人、阜康市413人;确保普查新登记的1209名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其中吉木萨尔县52人、昌吉市471人、玛纳斯县686人。除阜康市、昌吉市现行标准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元以上。

——确保5568名相对贫困人口脱贫,其中木垒县712人、奇台县274人、吉木萨尔县208人、阜康市342人、昌吉市1908人、呼图壁县1333人、玛纳斯县791人。相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阜康市、昌吉市实现整市脱贫,阜康市413名现行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2名相对贫困人口和昌吉市新识别登记的471名现行标准贫困人口、1908名相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对木垒县大石头乡大石头村、木垒县博斯坦乡伊尔哈巴克村、木垒县白杨河乡西泉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做到当年实施、当年验收、当年退出,完成向自治区签定的《脱贫攻坚责任书》任务。

——完成自治州“十大脱贫攻坚工程”2016年度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精准识贫工作。建立全州贫困人口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逐村逐户逐人核清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强化州、县市、乡镇和各行业部门数据审核责任,开展数据分析和前瞻性政策研究。建立扶贫信息备查制度,实行“一县一本、一村一册、一户一页”,编制《脱贫攻坚指挥信息要览》,实施脱贫攻坚挂图作业,明确精准扶贫施工图、任务书、时间表。建立贫困人口信息数据核查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县市自查、东西县市交叉检查和第三方评估,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建立精准扶贫台帐,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准确填写贫困家庭帮扶手册。东四县市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按照“一出一进一实”原则,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无误、年内脱贫。

(二)启动实施“十大脱贫攻坚工程”。按照《实施方案》制定“十大脱贫攻坚工程”任务分解,牵头部门组织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总体目标、细分年度任务,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工作调度,全面启动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突出与贫困人口脱贫密切相关的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定居兴牧脱贫、金融扶贫等重点工程,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加强与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接,研究细化政策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指标,出台具体脱贫攻坚方案。各县市紧紧围绕“十大脱贫攻坚工程”,探索实践脱贫新途径,加强政策研究和落实,积极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结合实际落实贫困人口帮扶措施。

(三)扎实推进专项扶贫工作。

一是实施产业扶贫。发挥产业增收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围绕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一村一品”、“一户一业”和“联户多业”计划,加强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外销平台建设,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业,鼓励贫困农户参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二是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作为脱贫攻坚突破口,落实免费职业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吸纳就业企业补贴、贫困家庭自主创业补助等政策,对有就业愿望和技能需求的贫困人口实现技能提升全覆盖,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帮助贫困群众就业。

三是创新金融扶贫机制。重点突破脱贫攻坚资金瓶颈制约,对接落实《实施方案》金融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创业资金短缺问题,支持贫困户利用贷款入股合作社分红增加收入,落实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集中整治民间“高利贷”现象,规范农村互助金组织运行和管理机制。

四是积极推进边境扶贫。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最远一家人”集中在边境地区,必须加大对边境贫困村和边境一线村贫困户扶贫力度,重点改善边民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扶持发展增收产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确保边民安居、边境安宁。

(四)实施整市脱贫、整村推进。昌吉市、阜康市作为全州脱贫攻坚首战脱贫县市,必须举全市之力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分别制定整市脱贫攻坚计划,明确攻坚重点和责任分解,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加大政策投入,严格资金投向和项目管理,扎实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5000元/年,确保现行标准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木垒县重点做好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重点村整村推进工作,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对照“九通、九有、九能”验收标准分别制定整村推进实施方案,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每个村扶贫资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以上,明确推进内容,细化分解任务,高位推动、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高标准通过区、州验收。三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10月上旬对整市脱贫、整村推进工作自查验收,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自查验收报告,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10月下旬进行复查验收。

(五)加强社会帮扶工作。

一是落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帮扶机制,多渠道、多方式整合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投入力度。

二是建立和完善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有定点帮扶村的州直部门要主动与乡、村对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没有定点帮扶村的州直部门在“访惠聚”住村点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贫困人口“一对一”结对帮扶按照县级领导每人结对2户、科级及科员每人结对1户的原则,确保贫困人口“一对一”结对帮扶全覆盖。

三是“访惠聚”工作组派住单位、州直各帮扶部门必须积极主动作为,重视并做好定点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掌握县市、乡镇工作总体部署,深入乡村调查走访,围绕贫困人口增收、完善农村发展设施等方面,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帮扶投入,努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配合实施“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州直有关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引导和督促帮扶企业履行扶贫济困社会责任,资助定点帮扶村并吸纳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实行企业帮扶定期通报制度,相关部门建立企业帮扶成效与享受政策扶持相挂钩的政策机制。

五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各类慈善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捐款捐物,爱心接力,直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农牧民增收致富。

(六)严格扶贫资金管理。贯彻执行《实施方案》财政政策,保证州本级财政、县市(园区)对口帮扶资金、县市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到位。把减贫任务和脱贫成效作为导向性因素,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将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市,瞄准贫困村、贫困户设置和实施项目。各县市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贫项目库,认真筛选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完成项目建议书,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区、州扶贫资金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审、立项、审批和报备工作,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县市报备项目备查无异意后即可付诸实施。项目报备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否则严肃绩效考核。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运行安全。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项目监管责任追究制和国库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制度,强化扶贫项目建设验收及后期管理工作,实行扶贫项目资金年度专项审计,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严肃问责。

(七)加强督查考核。实行扶贫开发工作季度督查、联合督查、交叉督查、逐级督查,根据不同节点确定不同督查内容,年内县市督查不少于3次,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形式,严格考核程序,把考核结果与县市(部门)评先选优、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实绩、“访惠聚”活动考核相挂钩,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八)重视做好脱贫迎检工作。东四县市必须对近三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梳理,整理已摘帽退出贫困村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总结、整村推进验收表、扶贫开发重点村退出报告、验收资料和退出贫困村批复等相关档案资料,做到一村一档案。整理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印证资料,完善帮扶手册内容,将贫困户享受的扶贫项目、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建档立卡系统。同时,做好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涉及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项目审批、公示公告、资金统计、宣传报道、培训信息等建档归档工作,确保扶贫档案完整详实、准确无误。

(九)加大扶贫宣传力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开发论述摘编》,解读和宣传中央、区、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扶贫工作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果,树立一批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舆论氛围。扎实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广泛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扶贫帮困活动,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典型宣传,生动报道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的丰富实践和典型经验。加强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交流工作,各县市当年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扶贫开发工作稿件不少于4篇,在自治州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稿件不少于12篇,每月在自治州扶贫工作简报刊载扶贫信息不少于2篇;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扶贫开发信息全年不少于12篇。

(十)开展对口帮扶克州工作。坚决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部署,充分发挥两地优势,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按照“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产业合作为抓手,以促进转移就业为纽带,以加强人才培养交流为支撑,以结对帮扶为平台”对口帮扶思路,明确两地脱贫攻坚合作重点,制定并落实合作行动方案,开展两地结对共建,实施对口帮扶项目,推动两地脱贫攻坚友好交流与合作。

(十一)编制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结合自治州脱贫攻坚目标,做到扶贫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相衔接,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并重,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机配合。进一步明确脱贫任务,落实保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实施方案》与“十大脱贫攻坚工程”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和项目支撑,确保措施具体、项目落地、资金到位、事权分清。

(十二)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调整充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县市党政“一把手”为领导小组组长,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请示汇报、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激励表彰、责任追究制度,乡(镇)党委、县(市)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脱贫攻坚工作。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保证编制、经费落实,县市配备5名以上扶贫开发工作人员,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要配备扶贫专兼职人员。强化扶贫队伍建设,建立以会代训制度,解读脱贫攻坚政策要求,强化扶贫干部政策理解力、决策执行力、工作落实力,大力弘扬忠诚、正派、扎实、廉洁、勤奋、务实的思想作风,坚定献身党的扶贫事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信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扶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附件:

贫困村整村推进验收标准

内容 

验收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实际 

得分 

基础设施

建设(九通) (25分) 

通  水 

贫困村有与农牧业生产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农牧业生产用水有保证;人畜安全饮水困难得到解决。 

 

通  电 

贫困村建设有与常规电网连接或有独立供电系统,能保证生产生活用电的设施。 

 

通  路 

贫困村通沥青公路。 

 

通信息 

贫困村接通光纤,通讯信号全覆盖。 

 

通电话 

贫困村村委会所在地通有线电话或无线电话。 

 

通广播电视 

贫困村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90%以上的户能收听收看。 

 

通  邮 

贫困村有邮政站。 

 

通暖气 

贫困村接通供暖设备。 

 

通客运班车 

贫困村开通公交车线路,有定时的交通服务,有简易的候车场所。 

 

公益事业

发展(九有) 

(30分) 

有办公议事场所和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贫困村有固定的村委会办公场地,村委会内有村领导班子办公用房、议事用房等场所;村级领导班子健全,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有稳定增收的产业 

贫困村有畜牧业、林果业、种植业、设施农业等稳定的增收产业,富裕劳动力能够就业。 

 

有集体经济收入 

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有垃圾投放点 

贫困村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垃圾投放地或简易的投放点,定期可以处理。 

 

有卫生室 

贫困村村委会所在地有标准化医疗卫生服务室。 

 

有文化室 

贫困村村委会所在地有科技文化室。 

 

有双语学前教育场所 

贫困村有双语学前教育场所,并有相应的配套设施。 

 

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贫困村有便于群众休闲、娱乐的活动场地。 

 

有惠农超市 

贫困村有便于群众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的惠农超市等便民服务中心。 

 

生产生活

条件改善(九能) 

(45) 

能用上安全饮用水 

100%贫困户能用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饮用水。 

 

能用上电 

100%贫困户能用上电。 

 

能用上暖气 

100%贫困户能取暖,包括集中供暖、户用型取暖设备等。 

 

能住上住房 

100%贫困户能住上80平米以上的安居房。 

 

能用上卫生厕所 

100%贫困户能用上水冲式厕所。 

 

能用上清洁能源 

贫困户能用上小水电、风能、太阳能、天然气、沼气清洁能源等。 

 

能享受学前教育 

90%以上贫困户子女能享受学前教育。 

 

能享受基本社会保障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 

 

能得到培训和获得信息 

贫困户劳动力全部接受实用技术或技能培训,掌握1—2门致富的知识和技能,贫困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输出。 

 

 

相关阅读:

2016年湖南省浏阳市镇减贫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海南省上安乡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201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

2016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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