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我镇到2018年全面脱贫,现就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镇还有2个贫困村、1781个贫困户、3927个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达10%,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基础条件落后,建设资金不足,贫困村集体经济弱,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制约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实现2018年农村人口全部脱贫,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繁重。全镇上下必须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动员各方力量,举全镇之力,决战三年,到2018年底全面实现整体脱贫。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末现有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17年摘去贫困村“帽子”,2018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道路、水利、饮水、电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通信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完善,主要领域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精准识别,完善贫困对象建档立卡
做好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做实做细,摸清底数。
(一)建档立卡要精准。完成贫困人口的重新核查和识别工作,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无劳动力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四类,确定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每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户都要有一本扶贫手册、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
(二)动态管理要精准。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明确脱贫攻坚时间表。每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和数据更新,当年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严格按照“两公告、一公示”程序由群众评定,做到贫困户进出有序合规,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分类扶持要精准。瞄准扶贫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村(户)实施分类扶持,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计。对于贫困村,因村制宜,补缺补差,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当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对于贫困户,实行因户施策,精准扶持,对五保户和低保户将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实施兜底扶贫;对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将重点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支持发展种植、养殖、劳务、加工、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增加收入。
三、因地制宜,实施脱贫工程
(一)发展生产和促进就业脱贫
1.发展特色农业扶贫。科学制定产业脱贫规划,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3项特色农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农业,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采取项目扶持、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家庭式农业,支持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贫困户签定帮扶协议,采取土地流转、定单生产、入股分红、产品销售、劳动就业、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等方式,促进贫困户增收。
2.发展光伏扶贫。到2017年,建成2个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800户户用光伏电站。鼓励和支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增加贫困户和贫困村收入。
3.实施就业脱贫。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引导贫困人口进入家政、养老、物流等领域就业。对贫困户子女上学实施“雨露计划”。鼓励贫困乡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4. 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依托贫困村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编制乡村旅游扶贫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原生态体验、观光采摘、农家乐、垂钓休闲、养生度假等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推进多业态旅游融合。加强乡村旅游经营人才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5. 发展商贸流通扶贫。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大商业服务网点、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力度,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大力发展贫困村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将“互联网+”与扶贫开发相对接,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实施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强电商人才培训,建设1个乡镇电商服务站,有条件的村建设电商服务点。支持区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做到贫困村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全覆盖。
6. 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要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有效回馈持股贫困户。
(二)实施政府兜底脱贫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
(三)坚持生态保护和补偿脱贫
抓住“一谷一带”和“绿色城南”战略的实施机遇,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落实公益林补偿和退耕还林政策。加强农村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投入向贫困村倾斜,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
(四)坚持发展教育脱贫
一是推进教育扶贫。坚持扶贫先扶智,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按照定点定向原则,努力构建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争取政策率先在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实现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零负担、高中及中职教育零学费、大学教育零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到2018年,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村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农村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使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二是加强人才科技文化扶贫。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农村科技扶贫支持力度,强化基层科技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包村联户”扶贫服务。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致富技能,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争取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四、统筹资源,支持脱贫项目建设
(一)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运作机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攻坚。
1.实施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贫困村交通项目建设,构建贫困村“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加大对村级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一定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贫困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
2.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八小水利”工程建设投入要向贫困村倾斜。对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到2018年,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
3.实施贫困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贫困村的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到2018年底,基本解决贫困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满足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到2020年底,供电自动化、信息化和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4.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探索搬迁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到2017年底,完成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5.加快贫困村农村信息化建设。完善贫困村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贫困村互联网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到2018年,建设12个村级信息综合服务站,加强贫困户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到2018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二)实施健康扶贫
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城乡统筹、两保两助、三管齐下、全面覆盖”的医疗政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贫困户购买商业医疗(大病、慢性病)保险,统筹定点医疗、医养结合等方式,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到2018年,实现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三)实施金融扶贫
结合上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方案,开展贫困户授信评级工作。支持金融部门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探索扶贫再贷款“项目化直贷”精准扶贫模式。支持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支持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效拓展抵押物担保范围。
(四)实施社会扶贫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村、包保贫困户制度,建立包村单位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底“查账”制度,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制度,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在贫困村要做到派驻扶贫工作队、选派第一书记、领导带队驻村扶贫、相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户干部结对帮扶等“五个全覆盖”。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行动,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扶贫。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畅通互帮互助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到贫困村捐资捐助、参与扶贫开发,释放社会公众扶贫济困的巨大潜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脱贫提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区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要求,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村居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既要突出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又要落实面上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包保帮扶,要组织全体村、组干部、致富能手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的办法实行全员包保。
(二)强化任务落实。围绕2017年“人脱贫、村出列”的目标,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做好建档立卡对象核准、项目编报、进度安排、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等工作。细化任务分解要具体到村到户到人,强化举措、确定时限、公开透明。把脱贫任务明晰到具体责任人,并保持稳定性,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三)强化考核奖惩。根据区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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