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农业政策

2016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年05月25日 09:5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大政发〔2016〕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我州发展休闲农业具有自然气候、旅游客源、多样性特色农业等资源禀赋和优势条件。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农业发展新理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形态,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促进全州休闲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休闲农业的重要意义

休闲农业是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是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农业新兴产业,是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促进其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休闲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及生态环境保护。休闲农业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融合体,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猛,已成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对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中华及白州农耕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洱海清,大理兴”,近年来,洱海周边旅游观光游客急剧增加,环湖旅游成为一种新时尚。但旅游废弃物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增加,加大了洱海及其周边的环境承载压力。在洱海流域发展适度规模的休闲农业园区,有利于旅游废弃物的集中消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同时,通过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发展“一控两减三基本”措施的实施,兼顾洱海点源及面源污染的控制及预防,对保护洱海具有深远意义。世界城市湖泊保护的成功经验也表明,环湖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既是湖滨经济发展又是湖泊生态保护的良好模式。

(二)发展休闲农业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和旅游发展进入新阶段。休闲农业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体,是在资源环境硬约束背景下拓展农业发展空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是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打造农村经济“升级版”、培育国内消费新型增长点、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

(三)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是促进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我州贫困山区多具备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近年来由于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生态养生、度假、休闲体验的目的地。发展休闲农业,以农业为基础,以优良的生态环境为空间,以城市居民为客源,有利于将城市资源直接引入到贫困地区,带动贫困山区快速脱贫。因此,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是在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拔寨冲刺期背景下引入扶贫新兴业态、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的战略措施。

二、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居民休闲消费的目标任务,以农耕文化为魂,以美丽田园为韵,以生态农业为基,以创新创造为径,以生态园区为形,将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文化传承、氛围营造和互联网营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农为本,促进增收。要以农业为基础,农村为载体,引进和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以适度规模休闲农业园为龙头的农业生产和旅游度假服务相融合的产业体系,带动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2.多方融合,相互促进。休闲农业发展要与农耕文化传承、美丽田园建设、创意农业发展、传统村落及传统民居保护、精准扶贫、林下经济开发、森林旅游、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等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和产业特色,在适宜区域,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适度发展观光度假、养生、科普等不同类型休闲农业产业园区。

4.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宣传推介与“互联网+”的市场开发力度,恪守文明出行、诚信经营、确保安全,制定规范标准,引导行业自律,实现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

5.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宏观指导、基础设施配置、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参与。

6.保护环境,持续发展。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按照“生活、生态、生意”的经营理念,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州内主要旅游景区景点附近及洱海流域为重点,“十三五”期间,全州重点发展50个连片规模达到50亩以上(渔业休闲类每个也应不少于20亩)、年接待人数达2万人次以上、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服务水平较高的规模化休闲农业园区,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为推进全州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洱海保护,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

三、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优化布局。根据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两区一带”的总体布局,重点在洱海流域(以大理市、洱源县为核心区,辐射剑川县、鹤庆县西北部)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布局以提升苍洱生态景区自然魅力、改善洱海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洱海面源污染的休闲农业生态示范区;在鹤庆县东南部、宾川县、祥云县、弥渡县、巍山县东部及南涧县东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发展具有科普、教育、示范及现代农耕文化展示功能的现代农业休闲体验区;在云龙县、永平县、漾濞县、巍山县、南涧县林畜茶果药生态产业带重点发展以生态养生、度假和民俗风情体验为主的休闲农业养生度假区。

(二)丰富内涵。着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强化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休闲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积极申报和保护全球及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和运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实现当地农民增收,着力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和最美田园。

(三)增收脱贫。发挥休闲农业在调结构、惠民生的集聚功能和平台作用,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模化休闲农业园区为依托,带动一批农家乐、小超市、小型采摘园等特色旅游到村到户项目,促进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休闲农业发展,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合作,不断提高农民的资产性收益。探索农民自组织、自激励、自就业的创业模式,使休闲农业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的重要渠道。

(四)提档升级。加大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动休闲农业的规范化发展。加快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通信、交通、水利、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和空心村整治,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民宿,特色餐饮及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依托休闲农业资源,进一步开发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露营、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项目。

(五)有序发展。制定和落实休闲农业行业标准,逐步推进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促进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引导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开发与保护并举的理念,在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情况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森林大理建设,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路子,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六)培育品牌。鼓励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要素流动、资本重组和品牌整合,培育一批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

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引导扶持。由州农业局牵头制定大理州休闲农业园区建设指导规范,会同州级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州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评定工作,对评定为“州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的予以授牌,州财政将对做得好的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按照“主管部门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渠道不变”的原则,积极争取和整合农业、林业、水务、科技、商务、质监、扶贫、旅游、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部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扶持休闲农业园区建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现有国家和省、州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对休闲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县(市)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并给予一定奖励扶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州、县(市)联动,促进全州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用地支持。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要求,对休闲农业项目中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但项目退出时,项目业主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所建设地块进行土地复垦。休闲农业项目确需使用建设用地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申请使用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项目总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鼓励休闲农业企业开发荒山荒地、荒滩,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励休闲农业企业整合和改造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鼓励休闲农业企业整合利用空心村发展休闲农业服务设施。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发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休闲农业配套项目和服务。

(三)拓宽融资渠道。休闲农业服务部门要加快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金融机构要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加大对休闲农业的金融支持。扶贫部门要协调利用扶贫贴息贷款,通过加强培训,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休闲农业项目开发;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方式,使贫困群众在项目发展中获得资产性收益。

(四)加大公共服务。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市场开发与信息化水平。强化行业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强化对休闲农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支持休闲农业聚集区域的公共交通、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组织对休闲农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的多种形式培训,提升人才素质,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推动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开展多种模式公益性宣传推介,扩大休闲农业的影响。

(五)强化组织领导。全州发展休闲农业工作由州、县(市)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分级落实。各级农业、旅游部门要联合本级有关部门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计划;农业部门要把休闲农业纳入现代农业发展整体布局;旅游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路线推介和宣传营销,有效争取客源;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扶持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对休闲农业发展给予用地支持;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支持重点休闲农业园区公路建设,开通城市到休闲农业集中区的客运线路;住建部门要加大对休闲农业发展重点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林业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共同加强休闲农业园区及周边的生态景观建设和环境保护治理,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扶贫部门要安排相关扶贫项目和资金,向发展休闲农业的贫困村倾斜;文体部门要积极创新策划宣传演艺产品,利用非物质文化活态展示和文艺下乡到重点园区演出,充分利用州内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营造休闲农业良好发展氛围;招商部门要与农业部门配合,加大休闲农业发展主要规划布局区的招商引资力度;水务、电力、通信、广电等部门要着力加强休闲农业园区的饮用水、供电、通信设施等建设;税收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休闲农业发展给予税收扶持。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休闲农业。各县市要制定相应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套资金,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六)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目标、建设重点以及扶持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休闲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休闲农业发展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经验。

2016年4月10日

 

相关阅读: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哪些条件作为支撑?

2016农业部关于促进草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点(上)

 

土流网温馨提示:

更多相关政策了解,请进入“土流网— 农业政策 或 土地政策”栏目查询。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