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省级农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5月23日至5月28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2016年05月24日 16:27来源:点击量:0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省级农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5月23日至5月28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