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路过宾王高架桥的不少义乌市民发现,该高架桥下的附属房已不复往日的喧嚣,原本人来货往的店面房都腾空了。
“5月2日晚,最后一户业主签约,5月9日完成店面腾空并进行防盗门拆除,计划5月底进行房屋拆除。”5月16日从稠城街道了解到,截至目前,宾王高架桥附属房收购全面完成。此举意味着稠城街道率先在全市开启了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安置的全新模式,实现了“城市有机更新”的首个突破。
新办法+合力攻坚
多年征迁遗留难题被高效破解
据了解,宾王高架桥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因规划方案变化及有关安全问题等因素,分别在2001年和2008年启动了征迁工作,但在义乌市“土地安置”的大政策框架下,该征迁难题始终未能攻克。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稠城街道将老城区有机更新改造列为2016年度重点工作,并以宾王高架桥改造为切入点,运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新办法展开“破冰”。
宾王高架桥改造需征迁68间店面,其中,涉及到个人的有43户47间,这是整个收购工作的重点。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的进行,从春节后第一天上班起,稠城街道就与城管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等部门就积极行动起来,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办法,自身先学深、学透、学专,运用逐户走访、原始材料调阅、区域骨干分别约谈、小型座谈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掌握一手资料、做好思想动员,对新办法进行了细之又细的充分宣传。
相较于义乌市以往的征迁做法,货币补偿安置是征收工作一个全新的模式,被征收户都有一个理解、接受的过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其中的酸甜苦辣, 应该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味到。“时间服从工作,有时连看个病都抽不出空。”“为了找到人,一户人家跑个十几二十趟是常有的事。”这是几位参与攻坚人员的真实感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试点工作,相关市领导全程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白天工作晚上召集会商,一步一协调,一难题一对策,营造了强大攻坚合力。期间,稠城街道与城管委、征收办等部门全员集中投入,密切配合,倒排工作计划,全时段全力攻坚,针对不同征收户的实际需求,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案。进入攻坚期后,由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全体班子领导、街道干部、征收办成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分成5组,每组包干5-6户,充分利用周末、五一等节假日甚至晚上时间上门宣传政策,并主动帮助解决业主和经营户店面腾空、搬迁等困难。同时,联合国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在车站社区集中驻地办公,实行政策解释、协议签订、收购款支付、后续问题处理一站式服务,给业主提供便利服务。就这样,两周左右时间就全面完成了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工作。
变“实物安置”为“等价补偿”
新办法通过试点检验被认可
与以往土地安置不同,作为此次宾王高架桥附属房收购参照《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采用的是货币化安置为主、产权调换为辅的全新征收办法。
据悉,自绣湖广场和北门街区块拆迁结束后,义乌市已经有多年没有开展较大规模的旧城改建工作。广大市民对开展旧城改建、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异常迫切。而随着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2014年《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义乌市原有的征迁政策及工作模式必须转变,等价补偿将是今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流,这也是目前全国各地通行的办法。在此背景下,义乌市组织新成立的征收办、城管委、稠城街道等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国家、省等法律法规,并认真学习各地政策文件和实操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义乌实际和发展需要,制订了《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于5月13日正式出台,6月1日起实施。
通过宾王高架桥的试点,《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符合义乌市发展实际,具有明显优势:被征收人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除房屋价值补偿外,义乌市还设置了签约、腾空、货币安置、凭证安置等多种奖励和补助措施,提升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总体水平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同时,还充分考虑了被征收人就学等实际需求。补偿方式灵活,被征收人选择余地大,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凭证补偿,部分符合规划的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结算差价。安置周期短,货币安置直接兑现,安置凭证可以选择现有房源,相较于以往土地安置少则3、5年、多则7、8年的安置周期,被征收人省去了很多周折和麻烦。
任何新鲜事物的出台,总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受义乌市多年“实物安置”的影响,被征收人的思想认识也是在工作中逐渐转变的。“从不理你到给你泡杯茶,从抵触到接受,关键在于要把新政策宣传到位、讲透说明白。”有工作人员有感而发。“新政策接地气,挺好的。”一位姓骆的征迁户说,政府以不低于正常市场价补偿收购,老百姓的利益充分得到保障,还有很多奖励和补助,省去了后顾之忧,自己是最先几个签订协议的户主,城市有机更新需要每一位市民的支持,“把义乌建设得更漂亮,我们老百姓脸上也有光。”
“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稠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庆明表示,作为城市有机更新改造的主战场,稠城当前任务重、压力大,下一步,街道将拿出更高标准、更大干劲,切实做到主动担当而为、攻坚破难而为,干出稠城“加速度”,努力在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和精品建设等领域争当标兵。
政策解读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该办法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流程、评估、补偿补助及奖励、监督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为什么要出台新的办法呢?
随着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2014年《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义乌原有的征地拆迁政策及模式已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此背景下,义乌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国家、省等法律法规,并认真学习各地政策文件和实操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义乌实际和发展需要,起草完成该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研究通过。
新办法都有哪些规定?
办法规定
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情形,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办法指出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百分之九十以上(含)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办法规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房屋征收综合补偿(含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的,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认定结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该办法最大亮点在于
改变了以往实物安置的方式,按照等价值补偿安置的原则,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凭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办法》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和货币化安置凭证补偿。
该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