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政策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实施办法

2016年05月23日 16:49来源:点击量:0

一、行政许可内容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国务院令第55号),颁布日期为1990年5月19日。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申请许可的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四、行政许可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

五、申请材料

1、单位办理抵押登记的申请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

3、土地证;

4、宗地图;

5、地上物权属证明;

6、抵押贷款合同(含抵押物清单);

7、土地估价报告;

8、划拨土地使用权拟出让合同。

六、申请表格

申请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可以到本机关和便民中心国土窗口免费领取。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