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桂林日报
近日,笔者在荔浦县茶城乡茶城村农产品合作社示范基地采访时,遇到了正在给荔浦芋浇水的农民潘良英,说起土地流转给她家带来的好处,潘良英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家4口人有3.2亩地,以前种水稻和马蹄,每年收入最多4000元。2012年,她家按每亩850元的价格把地租给了村里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一年租金2700元;同时自己又在合作社上班,每天不少于80元的收入,一年下来工钱2万多元。潘良英成了既拿地租又在家门口务工领工资的“双薪族”了。
近年来,该县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引导农民将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逐步走出一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土地“全流转”催生一批“上班族”
在该县,土地“全流转”催生一批“上班族”。“在自家地里干活,挣着老板的钱。”在青山镇古老板的基地里,村民黄新丽一边给砂糖橘喷药一边告诉记者,“丈夫春节后到广东打工去了,把自家的土地全部转包出去,而她当上了水果基地里的工人。”
土地流转,对像黄新丽一样在农田里干活挣工资的农民来说,从前他们收获的只是耕种自家土地带来的收益,而现在收获的不但有土地租金还有劳务工资。这些农民称为“纯农民蓝领”,在全县大塘、新坪、荔城、修仁等乡镇普遍存在,超过1.8万人。
土地“半流转”催生一批“两栖农民”
另一方面,土地“半流转”催生一批“两栖农民”。每天早晨,双江镇江华村的陈玉军夫妻二人像往常一样,在自家的芋头地里干一个多小时农活,吃过早饭赶往县城的食品厂“上班”。年初,陈玉军将1.6亩旱地租给村里的水果合作社,留下2.8亩水田自己种植荔浦芋。
像陈玉军一样,还有部分农民并没有全部把土地经营权“转让”出去,仍然耕耘部分田地。这些农民称为“准农民蓝领”。他们都有三份收入:一是耕种自家土地的收益,二是土地租金,三是进厂打工工资。这样离土不离乡、种田务工两不误的农民在全县超过2.2万人。
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合作社和企业“三赢”
土地流转,让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三方都积极参与,加快了土地流转经营步伐。
在该县,农民将土地承包出去后,或到企业打工,或在土地上挣工资,比种地收入多了。龙怀乡德庆村李秀梅把3.6亩田全部租给当地种植大户,除收取1100元转包费之外,每天给合作社包装水果挣80元的工资。
部分农民到企业务工,解决了当地企业的用工难题。蒲芦瑶族乡衣架企业覃老板高兴地说,公司往年都缺工人,土地流转加快了,许多农民都愿意到企业上班了,不愁没人干活了。
同样,合作社由于土地面积大幅度增加,收益也会增加。杜莫镇和记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社长谢佩权今年计划扩大砂糖橘基地200亩,今后的收益将越来越可观。
据该县农业局经管部门的负责人介绍,从去年至今年10月底,农民通过“土改”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出去,流转面积超过5.62万亩,占农村家庭承包面积的36.71%,涉及农户1.39万户,占家庭承包户的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