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下海”经商,哪些生意不能做?不需讳言,做生意,都是为了赚钱。但是在当今日益复杂、千变万化的市场上,许多生意人,特别是那些涉世不深、忠厚老实的农民朋友,稍不留神便会上当受骗,轻则赔钱亏本,重则倾家荡产。因此,决心投身商业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慎之又慎。根据一些多年经商者的经验,如下这些生意不能做或最好不做:
(1)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交易一定不能做。
(2)来路不明的商品交易不能做。
(3)手续不完备的商品生意不能做。
(4)明知有假冒伪劣疑点的商品交易不能做。
(5)先调货后收款的生意不做。
(6)先付料款、来料加工的产品生意最好不做,供料方包销产品的承诺多不可信。
(7)明知是第三、第四手货的生意不做。
(8)“隔山买老牛”的生意不做,最好见货买货,不“验明正身”,不付货款。
(9)无市场把握或市场信息不通的生意最好不做。
(10)对商品的性能、价格:用途不清楚,不会鉴别商品真假的生意不做。
(11)“曲线结算”的生意不做。
(12)有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生意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