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区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潍坊市区的东南部。坊子区成立于1983年,是世界风筝之都。坊子区全区总人口23.95万人,作为全国易地扶贫的先列,坊子区制定了《坊子区九龙街道易地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8)》,全文如下:
关于坊子区九龙街道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精准推进九龙“33688”扶贫攻坚行动,抓住中央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力度的重大机遇,切实加快推进九龙易地扶贫搬迁进程,解决好“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问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罗办发〔2015〕67号)要求,结合九龙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要求,抓住国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力度的机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33211”易地扶贫搬迁行动计划。九龙街道从2015年开始,通过3年努力,投入7亿元以上,基本完成3000户以上,2万人左右和3个以上安置点新村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推进产业培育和转移就业,有效解决搬迁农户“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发展难”问题。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和新村建设,农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新村水、电、路、气、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建成。再通过两年巩固提升,实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新村建设成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率先建成小康社会。
搬迁范围及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为建档立卡户、居住分散户、交通不便户、生态脆弱、长远发展极为困难和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急需搬迁贫困户和危房户。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兼顾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水源、生态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贫困农村人口。
搬迁安置方式:易地扶贫搬迁的移民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结合九龙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 优先选择实施就地就近进行安置,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农产品销售难等制约生存与发展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优先考虑解决既贫困同时又面临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村人口;优先解决因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国家级生态街道,重大生态系统工程需要等必须搬迁的农村贫困人口。
集中安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户型的原则,每个村居委会选择1-2个安置点进行集中安置,街道将在牛街集镇和江边九龙桥周边、常家湾规划建设3个集中安置点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规模750户左右。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有序实施。坚持规划先行,以科学规划引领易地扶贫搬迁。街道组织技术人员统一制定易地搬迁规划,结合美丽家园和旅游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好新村布局、村庄规划、民居设计、村容村貌和产业发展,在九龙河沿岸抓1个以上试点示范,先易后难,有序组织实施。新村选址应充分考虑能实现与产业互动发展的区域。
——整体推进,全面小康。按照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以易地扶贫搬迁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安置新村农户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和素质提升等建设,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通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使部分有条件的农户进入城镇转移就业。
——整合项目,创新机制。按照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科学依规统筹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等相关政策资金,用活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撬动政策性信贷资金,拉动农民自筹资金,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增大投资总量。
——街道主导,权责一致。按照精准扶贫和责任、权利、任务、资金“四到乡”的要求,易地扶贫搬迁由街道主导,全面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承担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融资还债等主体责任。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为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群众主体,创新方法。尊重搬迁农户的主体地位,实施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实施中组织群众参与,实施后由群众评价,创新搬迁建设全过程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法,充分发挥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及协调上级整合资金2亿元,撬动民间资金5亿元。
补助标准:一是财政补贴。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和补助标准,以非贫困户户均不低于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不低于4万元,以易地搬迁安置点为单位,测算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户5万元的标准配套。二是贷款和贴息。搬迁农户可申请10万元以下无担保抵质押政府贴息小额信用贷款,贷款期限3年,3年内政府全额贴息。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可以向承贷公司申请6万元贴息贷款, 贷款期限3年,3年内政府全额贴息。
资金管理:所有涉及扶贫开发财政资金,必须进入财政专户,集中审批使用。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要求,易地搬迁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由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在现行资金渠道封闭运转、划拨、使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按国家以工代赈建设标准,采取民工参与的方式组织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九龙街道易地搬迁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易地搬迁工作的领导,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地搬迁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队伍,负责易地搬迁工程建设工作。街道各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宣传工作,由联系领导带领联系部门职工深入村居委会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保障措施和试点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面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充分调动搬迁农户的主体性和积极性。
(三)强化统筹规划。按照“实施一个搬迁新村、安置好一方群众、实现一方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新村规划,重点依托城镇、中心村、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及交通方便的低丘缓坡和台地进行合理安置。认真做好牛街集镇和江边九龙桥周边两个集中安置点规划,重点落实好五保户和丧失劳动力搬迁家庭的政府兜底集中安置工作。新村选址和规划要突出因地制宜、依山傍水、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等原则,统筹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生态修复,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村庄规划不开工,无民居设计不动土;做到民居设计与周边环境相映衬、与当地文化相融合,村庄规划与产业规划、公共服务相衔接。
(四)强化主体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落实,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要把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水平纳入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五)强化质量监督。在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要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中共九龙街道工作委员会
九 龙 街 道 办 事 处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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