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土地储备是否有面积限制?
答:在新城开发过程中,经常有整体储备项目,将一个较大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毛地收储,在供地环节,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进行划拨、协议出让或公开招拍挂。对于土地储备工作本身没有面积限制,但是涉及到需要征地的项目,根据土地性质及面积的不同,审批权限差异较大。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用审批的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此外,例如围垦滩涂、国有农用地等非征地范畴的土地储备项目,理论上不受储备面积限制,但考虑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在实际审批中,政府部门对项目规模都有较强限制。特别是在当前土地指标紧约束的背景下,化整为零的土地储备方式是比较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