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3月27日发布的《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五条:征地涉及迁坟的,按照本办法附表4规定的标准补偿:朽坟600元/座;旧坟1800元—3800元/座;新坟2600元—7000元/座(说明:1.朽坟指无坟堆的地下古坟。2.旧坟指葬坟三年以上,有明显的坟堆和石碑。3.新坟指葬坟三年以内,有明显的坟堆和石碑。4.无坟主的由征地单位代迁或作深埋处理。)
张家界是湖南省辖地级市,原名大庸市,辖2个市辖区(永定区、武陵源区)、2个县(慈利县、桑植县)。位于湖南西北部,澧水中上游,属武陵山区腹地。张家界因旅游建市,是中国最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是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发源地和中心区域。
1982年9月,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成为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
1988年8月,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列入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92年,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等三大景区构成的武陵源自然风景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04年2月,被列为中国首批《世界地质公园》;2007年,被列入中国首批5A级景区。
张家界境内有木本植物106科320属850种,脊椎动物146种。其中有国家级保护植物56种,国家级保护动物40种。珍奇树种有银杏、珙桐、红豆杉、樱花等;名贵药材有灵芝、天麻、何首乌、杜仲、茅岩莓等;珍稀动物有娃娃鱼、苏门羚、华南虎、云豹、米猴、灵猫等。
张家界市有林业用地面积1012亩,占71%。森林覆盖率达64.61%,名列湖南省第一。城市实施了“美化、亮化、净化”工程,人均拥有绿地1.55平方米,是理想的生态旅游区、国际度假区。
张家界名称由来:“界”在市域有两层含义:一是指领属界限,一是指高山。清代道光版《永定县志》载:“无事溪发源于张家界。”民国版《慈利县志》载:“索溪上源于张家界。”此处张家界,指的是今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一带。张家界之名,最早见于明崇祯四年(1631年)《张氏族谱》序言。序言的作者叫张再昌,是永定卫大庸所指挥使张万聪的第6代孙。明弘治年间(1488-1506年),朝廷见张万聪镇守有功,将今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一带“山林之地”作为封地赏赐给他。他于是举家上山守业经营。
明崇祯三年(1630年),张万聪的第6代孙张再弘被赐团官,且设衙署于此。这一带成为张氏世袭领地,被叫成了“张家界”。截止到20世纪末,张氏子孙在此已历17代,人口近千人。另一种说话是:相传西汉留侯张良当年在此隐居,终老后葬在水绕四门,因此很早的时候这里就叫张家界了。
1958年,这里建立国营林场,因场址设在张家界农业社的地盘上,林场即取名张家界。1978年,张家界林场最早拉开湖南旅游开发的序幕。1982年,建立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张姓聚居的张家界村由公园代管。鉴于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子海内外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将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