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在我国土地流转过程中,普遍存在土地流转过程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等问题,或者是双方只定下口头协议,或者是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里条款不清、权责不明,使得许多农民心里不踏实,总担心土地流出后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还可能为日后的纠纷产生埋下隐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常见问题有哪些?
1.土地流转合同的无效化
流转方未具备土地使用权基础,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中,有的是作为土地所有权主权人的农户以及土地发包方的村镇集体对土地进行重复流转,并签订了多份土地流转协议;有的是非农户户主为协议人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有的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都造成土地流转合同的无效化。
2.土地流转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过程中,未按规范填写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是不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文本、不按合同条款约定规范填写。受让方自行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的式样和内容与统一格式文本差异较大。二是合同用词不当。有的土地流转明明是出租,但合同却把“出租”写成“转让”,这其中的差别是,出租承包土地,农民仍享有土地承包权;转让承包土地,农民将失去土地承包权。三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没有落款日期,不知合同何时签订,也没有表明合同的生效日期。四是合同手写部分字迹潦草,任意乱画,不整洁,甚至看不清楚。五是合同中未能说明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
3.未登记
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未向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4.合同期限超年限
流转合同有效期限严格界定最长不能超过2025年12月31日,而部分合同期不仅超越了2025年二轮土地承包期界限,甚至签到2039年。
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完整
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
2.注意日期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即199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填写时间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到2025年12月31日计算,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25年12月31日。土地流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2015年6月12日签订合同,则合同自2015年6月12日起生效,因此,合同上一定要写清签订日期。
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
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
4.写明纠纷处理办法
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