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实施意见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出台40条政策措施。“三去一降一补”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意见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去产能 钢煤产能分别压减1000万吨、4500万吨
主要目标2016-2018年,“5+4”产能过剩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炼油、轮胎、煤炭、化工)产能利用率力争回升到80%以上,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其中钢铁、煤炭产能分别压减1000万吨、4500万吨以上。
在具体实施中,主动退出一批。建立“僵尸企业”分类数据库,制定针对性处置工作方案。鼓励钢铁产能较大的地区和企业承担更多压减任务,引导煤炭企业主动退出长期亏损、停产、欠税、欠费以及资源枯竭矿井。优化整合一批。鼓励各类资本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整合,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提升一批。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和煤炭洗选加工转化,建设一批煤炭特色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园区。
政策支持土地出让收入支付职工安置费。对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退出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重新出让,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
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对整合过剩产能和并购困难企业的市场主体,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主要目标2016年,工业品产销率达到99%左右。全省商品房去库存周期降低到22个月左右,各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的合理区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
在具体实施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制定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市、乡镇合并、镇改街、村改居,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
调整优化房地产供应。对房地产库存明显偏多的地区,暂停供应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闲置厂房、仓库等转型利用,依法依规改造为电商用房、养老地产、旅游场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专业设施。
政策支持部分县市农民进城购房最高享10%的补贴。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农民进城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规费减免等优惠,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补偿,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去杠杆 明年银行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主要目标2016年,力争上市挂牌企业累计达到2000家,新增直接融资额超过5000亿元。2017年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债转股在全国的份额不低于不良贷款在全国的占比。2018年年底,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超过30%。通过知识产权入股、上市增发、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使企业自有资金的比重大幅提高。
在具体实施中,强化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降低利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利用再贴现资金办理贴现的利率水平。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
政策支持加大对企业上市补贴力度。对我省已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申请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已被正式受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申请募集规模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募集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对我省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按10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