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苏州召开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会。从会上获悉,根据中央2015年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苏州土地承包管理现状和基层实际情况,苏州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市委副书记陈振一出席会议。
苏州是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今年,苏州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除了昆山市要在前两年先行试点基础上整体推进、年内全面完成外,还要在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和吴江区各确定1个镇(街道),每个镇选择1~2个村开展试点。2015年,苏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总体完成。
根据苏州农村的实际情况,市里对确权登记颁证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已经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并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可以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二是已经实现集中型规模经营但尚未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可以实行确权确利不确地;三是对土地仍由农户自己耕种,地块位置明晰,矛盾争议较小的,采取确权确地的方式,明确农户地块四至。
针对目前试点推进情况,陈振一指出,有的地方在思想认识、政策把握、工作进展上与中央和省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些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观望思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试点工作进展缓慢。为此,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据悉,为加快推进苏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苏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陈振一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陆留生任副组长。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苏州市是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2010年昆山就已开展了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近期,苏州市又出台了《苏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该方案提出,根据苏州各地农村实际,苏州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已经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并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可以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二是已经实行集中型规模经营但尚未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可以实行确权确利不确地;三是对土地仍由农户自己耕种,地块位置明晰,矛盾争议较小的,采取确权确地的方式,明确农户地块四至。
陈振一强调,要充分认识确权登记颁证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要求,坚持分类推进,尊重农民意愿,抓好关键环节,巩固工作成效;要切实加强确权登记颁证的组织保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副市长陆留生出席会议。会上,下发了《苏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问答60条》,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和吴江区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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