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是指征收行为的的相对人,自然人、法人、单位、集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均可成为被征收人。那么当被征收人遇上剥夺补偿选择权的裁决怎么办?
具体案例:
某市为扩建某条街道,将该街路面拓宽,需要对原路两边的门面房进行征收,市民吴先生的门面房就在征收范围之内。在房屋征收部门与其协商安置补偿事宜时,双方分歧较大,吴先生坚持要求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而房屋征收部门一方则以目前没有安置房为由,只同意以给付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为此,该市建设委员会还专门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对此事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该市建设委员会作出裁决,以货币的方式对昊先生进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吴先生该怎么办?
经典回答:
本案中,房屋征收部门以目前没有安置房屋为由拒绝了吴先生的选择权,此后该市建委又对此做出了裁决,以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剥夺了吴先生对于安置方式的选择权,这是违法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吴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裁决。通过上述补偿条例的规定可知,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补偿,是其法定权利, 政府部门无权剥夺,相反地,还应当配合被征收入实现该项选择的权利。
相关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入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入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鬏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震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附:补偿的基本意思有弥补缺陷,抵消损失。也有科技方面的补偿,当管道输送介质或管道所处环境有温度变化时,管道由温度引起的热胀冷缩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方式补偿该尺寸变化,将会在管壁内产生很高的应力,通过管道传至固定管架或设备,当温差过某一范围时,温差应力大于管子可承受的应力范围,这时就必须考虑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