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沭阳县国土资源局牢牢把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定位,统筹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土地指标争取、矿产资源管理、生态国土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现将2015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具体分析如下:
一、土地资源
至2015年末,沭阳县共有耕地138705.08公顷,园地6915.19公顷,林地6061.32公顷,草地8.6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623.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178.3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3538.52公顷,其他土地860.37公顷。
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至2015年末,沭阳县共有矿产企业45个,其中:省发证矿产企业2个、县发证矿产企业43个。各类矿产企业开发利用矿产共有3种。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抵押登记发证情况
2015年,沭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248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76件。
四、征收征用土地情况
2015年,共征收征用集体土地342.1696公顷,共涉及征地补偿费2.09亿元,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土地供应情况
全年收储土地1703亩,招拍挂出让成交土地1710.04亩,合同出让金4.1995亿元,其中工业用地837.82亩,合同出让金0.5395亿元,经营性用地872.22亩,合同出让金3.66亿元,为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