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十年代,如果是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其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是城市人口,生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那么我国超生子女能否获得耕地补偿款?
具体案例:
郑某所在村子的部分土地被政府征收,由于政府与集体双方友好协商了各项补偿条件,所以征地活动进展得非常顺利。2013年5月,村委会通知各家各户去领取征地补偿款,待轮到郑某领取的时候,却被告知,郑某小儿子的补偿款不能领取,因为郑某的小儿子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子女(郑某已经缴纳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且已在该村上户口)。超生子女能否获得耕地补偿款?
详细解答:
关于超生子女能否获得耕地补偿款的问题,依据法律的规定, 关于超生的问题,是处罚超生子女的父母,比如责令其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不是要处罚超生子女,超生子女本身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因此超生子女和非超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权利和地位是平等的。基于此,凡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无论是否是超生子女,无论其父母是否缴纳了社会抚养费,该成员均有权获得耕地补偿款。 回到本案中,郑某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且给孩子上了户口,这就更不应该剥夺孩子获得补偿款的权利。
相关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