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巨野县土地利用的相关控制指标,结合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编制《巨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安排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全县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巨野县行政辖区,面积1301.97平方公里。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巨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15°47′—116°13′,北纬35°05′—35°30′之间。东与嘉祥、金乡两县接壤,南与成武县隔河相望,西与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县交界,北与郓城县毗邻。县境东西长49.00公里,南北宽42.00公里,东北与西南相距54.00公里,全县土地总面积1301.97平方公里。曾被国家命名为粮棉生产基地和“中国麒麟之乡”、“中国农民绘画之乡”、“武术之乡”、“戏曲之乡”。日菏铁路横贯县域东西,日(照)东(明)高速公路从县域北部通过,济菏高速公路在田庄镇域内与日东高速公路连接。327国道、德商路(S254)、巨鄄路(S339)等道路交汇于城区,正在建设的洙水河航道直通京杭大运河,交通十分便利。
二、自然条件
我县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集中,光热资源丰富,年均气温13.7℃,年平均降水量741.7毫米。
境内地势平坦,属黄河冲积平原。海拔最大高程136米,地形地貌类型简单,除县境东南部有少部分低山残丘(面积为14.5平方公里),多为平原地带,主要是经黄河多次决口泛滥携带泥沙、沉积覆盖而成。
我县属黄淮河流域,分洙赵新河、万福河两大水系。洙赵新河位于本县北部,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县内长20.9公里,流域面积824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洙水河、郓巨河、巨龙河、邱公岔等。万福河主要支流有彭河、吴河、友谊河、丰收河、柳林河等。
我县资源丰富。煤炭、山石、矿泉水及其它矿产资源储量大,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发现矿产11种,其中查明资源量的6种,预测资源量的5种。尤其煤炭资源丰富,正在开发建设的巨野煤田地质储量55.7亿吨,是华东地区目前储量最大、煤质最好的大型整装煤田。共规划6对矿井,巨野境内有两对,年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的龙堌矿井现已试生产,年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的万福矿井2010年可开钻;李集煤田、薛扶集煤田已完成精探。巨野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是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全国粮食生产基地,鲁西黄牛、青山羊、小尾寒羊饲养繁育基地和全国首批平原绿化达标先进县。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05年,全县辖16个建制镇,885个行政村,总人口94575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7826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2.7%,人口密度732人/平方公里,比全省整体水平略高。
2005年,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536113万元,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72703万元、253603万元和109807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6.4%、20.6%和18.4%;产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为32.2:47.3:20.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636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4.61亿元,同比增长22.9%。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山东省文明县、山东省生态经济十强县市等称号。
巨野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经济相对薄弱。近年来,立足资源优势,抢抓巨野煤田开发机遇,积极实施“工业兴县”战略,通过招引大项目,培植大企业,构筑大产业,已初步形成煤炭化工、纺织服装、建材、食品加工等四大产业体系。全县纺纱规模达到50多万锭,服装加工能力达到4700万件(套),水泥生产能力达到600多万吨,板材加工能力达到50多万方。特别是煤电化工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2009年设计开采能力600万吨/年的龙堌矿井试生产,巨润建材、金奥玻璃、铁雄新沙等一批链条项目相继投产运营,极大地增强了全县经济发展的后劲。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载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了北部麦棉套、南部蒜棉套的格局,特色板块经济发展到40多万亩。全县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一座21世纪新兴能源生态城市正在崛起。
四、历史文化
我县历史悠久,古系沼泽之地,因大野泽而得名。设置于西汉初,至今有两千余年历史。境内现存古昌邑城遗址、《皇览》所载的蚩尤墓、春秋时期的麒麟台、战国时期的齐鲁会盟台、有鬼斧神工之誉的金山秦王洞、芳龄千载的永丰塔、世称“文绝、书绝、碑绝”的屏盗碑及明代建造的大成殿等众多名胜古迹。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巨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实施以来,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上轮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基本农田。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84997.9公顷,保护率86%。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4997.9公顷,实现了规划目标。
耕地保有量。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98728.7公顷,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97944.8公顷,减少783.9公顷。通过异地占补,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补充耕地。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补充耕地906.0公顷。自1997年规划实施以来,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956.0公顷。完成了补充耕地目标。
建设用地规模。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24128.6公顷,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20023.3公顷。
二、规划实施成效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显著。上轮规划以耕地保护为重点,健全了耕地保护体系。
各级政府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特别是县镇两级规划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管制的范围,使实施管理中耕地保护的对象十分明确;
制定了耕地用途管制规则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使耕地保护的原则具体化,便于基层管理操作;
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的相关制度,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使耕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
完善实现耕地保护的相关机制,设立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开展土地整治,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彻底改变了耕地只占不补的被动局面。
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后,划定了各类建设用地界线,将建设用地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在日常审批时,对不在建设用地控制圈内选址的用地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一般不予批准,从而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建设项目用地随意选址、分散布局的格局,对城乡居民点用地的集中建设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
集约用地水平逐步提高,但土地利用效率仍待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集约程度得到显著提高,但是整体的集约程度比较低,提高空间比较大。
依据规划用地的政策、管理措施执行基本到位。上轮规划在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用地需求增加、资源环境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数量、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三、上一轮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上轮规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全县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土地利用和管理上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用地指标与需求矛盾较大。由于规划期内经济发展速度快,上一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明显偏少,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建设用地指标供应不足。
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不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水利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关系密切。而上一轮规划编制与相关规划衔接不够,导致部分项目用地与规划冲突。
规划方案的前瞻性不够。由于对规划期内影响经济发展的可能变化因素考虑不足,预留的用地空间不足致使对土地利用的需求缺乏适应性,导致实施时因缺乏必要的弹性而出现较大困难。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30196.5公顷。其中:农用地1074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53%;建设用地2002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8%;其他土地272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
农用地。耕地97944.8公顷、园地699.9公顷、林地2851.0公顷、其他农用地5955.2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91.15%、0.65%、2.66%、5.54%。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7642.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283.9公顷、其它建设用地96.6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8.11%、11.41%、0.48%。
其他土地。水域2039.0公顷,自然保留地683.3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4.90%、25.10%。
二、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适宜性广。全县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质地、构型优良,广泛适宜温带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地表以下15米为粉细砂,砂性土、粘性土不同深度的交错覆盖,地基承载力为8~12吨/平方米。因此,土地既适宜农业用地也适宜建设用地。
农用地结构单一,耕地比重大。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分别占农用地的91.15%、0.65%、2.66%和5.54%。全县土地垦殖率为75.23%(耕地与总面积的百分比),比全国13%的土地垦殖率高出62.23个百分点,比山东省48%的土地垦殖率高出27.23个百分点。
土地利用率高,宜耕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全县土地利用率为99.2%,比山东省89%的土地利用率高出10.2个百分点。2005年全县自然保留地仅有683.3公顷,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且开发难度大。
三、土地利用问题
建设用地持续增长,但用地效率较低。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设施的建设,各行业、部门对土地需求量不断增大。上一轮规划期内,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以年均71.1公顷的速度持续快速增加。2005年,全县地均GDP为304.93万元/平方公里,远低于山东省1176万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土地利用效率低。
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高,闲置、浪费现象较严重。全县农村居民点15358.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6.71%。农业人口人均居民点面积208平方米,超出标准88平方米。从农村居民点用地看,存在着乱占滥用、圈大院现象,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村庄建设无限制向村外漫延,造成村内闲置大量空闲地。
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化水平提高需要增加必要的建设发展用地,同时大量增加的人口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的需求也会增大。土地的稀缺性和有限性与土地需求间的矛盾将加剧,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四、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越来越大。新一轮规划期,我县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将进入稳定高速发展的阶段,建设占用耕地增加的趋势将不可避免。而后备资源匮乏,全县其他土地面积2722.3公顷,其中适宜开发的仅有410.0公顷。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越来越大。未来十五年耕地保护和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耕地保护将进一步加强。采取设立城镇扩展边界、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等方式,强化耕地保护。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为必然选择。随着人口增多和城市化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必然增大;而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外延增长空间有限,要实行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突破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必须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将大力推进。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和解决建设用地不足的重要途径,必须大力推进以农村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用地整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结合工作。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越来越重。我县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随着煤炭资源的开采,采煤塌陷地的出现,在破坏土地的同时,生态环境不可避免地遭到破坏。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任务会越来越重。
四、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市、区)土地调查控制面积为130196.51公顷。农用地107671.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70%;其中耕地97707.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05%;园地70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林地3334.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牧草地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其他农用地592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5%。
建设用地19809.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2%。城乡建设用地17914.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6%;其中城镇用地3034.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农村居民点用地14455.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0%;采矿用地423.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3%。交通水利用地179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其他建设用地98.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
其他土地2715.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其中水域2038.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自然保留地676.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需求与可能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强化基本农田管护与建设。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方针,内涵挖潜为主,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安排城乡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区域良性发展。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强化环境保护,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定位与战略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抢抓突破菏泽战略和巨野煤田开发机遇,大力实施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战略,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重点加快行政、文化、商业、服务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现代化新城区崭新形象。以县工业园区、港口工业园区、煤化工业园区为载体,着力培育壮大煤电化工、纺织服装、玻璃建材、食品加工、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煤化基地、玻璃之都、麒麟之乡、内河港城,形成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的能源生态城。
到2010年全县GDP年均增速达到16%,GDP总量可达到100亿元规模,全县三产比例为21:58:21;地方财政收入400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亿元。
到2020年全县GDP年均增速达到17%,GDP总量可达到485亿元规模,全县三产比例为8:64:28;地方财政收入2500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0亿元。
预测2010年和2020年总人口分别为98万人和104万人。城镇人口分别达到30万人和51万人。
第四节 土地利用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抢抓突破菏泽战略和巨野煤田开发机遇,大力实施工业化、城市化双轮驱动战略,以县工业园区、港口工业园区、煤化工业园区为载体,着力培育壮大煤电化工、纺织服装、玻璃建材、食品加工、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煤化基地、玻璃之都、麒麟之乡、内河港城,形成特色鲜明的能源生态城。
第五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基础上,使农业用地得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优势得到进一步突显;在保障经济建设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复垦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形成资源节约、持续利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
二、具体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98056.0公顷和97195.0公顷。规划期内,确保86664.6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必要的用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9356.0公顷和19911.0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6939.0公顷和17327.1公顷以内。其中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481.0公顷和2906.0公顷以内。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417.0公顷和2584.0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338.0公顷和801.0公顷以内。其中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332.0公顷和756.0公顷以内。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到2010年控制在87平方米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87平方米以内。
四、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按照我县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11.41%上升到12.89%。
五、全面推进土地整治
到2010年和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少于332.0公顷和756.0公顷,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后规划目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衔接。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为9719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6665.0公顷,园地面积为3325.00公顷,林地面积为2604.00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007.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8181.4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906.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1826.1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87.0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975.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882.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837.00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837.00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为633.00公顷(见附表1-1)。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96.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854.4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变,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减少757.87公顷。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林牧渔业用地需扩大的,应充分利用荒草地,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用地外,其他均不得占用耕地,合理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适度增加园地、林地等生态用地面积。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需扩大的,应尽量占用劣等地,特别应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民生用地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按供地政策安排。
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中心城区,以及交通、水利、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原材料加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努力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挖潜,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适度开发其他土地。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农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分别为108119.3公顷和107132.77公顷。比重由83.04%降低到82.29%
建设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为19356.0公顷和20007.60公顷。比重由14.87%提高到15.37%
其他土地。到2010年和2020年,其他土地总面积分别为2721.2公顷和3056.14公顷。比重由2.09%增加到2.35%。
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
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分别为98056.0公顷和97195.0公顷。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分别为3323.0公顷和3325.0公顷。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分别为2473.0公顷和2604.0公顷。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267.3公顷和4556.8公顷。
二、统筹安排建设用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达到16939.0公顷和18181.47公顷。其中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达到2481.0公顷和2906.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别减至14458.0公顷和15275.47公顷。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达到2417.0公顷和1826.13公顷。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建设用地选址的引导和控制,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尽可能少占耕地,并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补充耕地。到2020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56.0公顷以内。
合理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保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因地制宜发展园地,通过经济补偿和市场调节等手段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防止耕地隐形流失,促进农业区域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认真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落实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的法人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并将占补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积极复垦灾毁耕地。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垦。
第二节 确保耕地质量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严格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加强对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的评定和检查。鼓励建设占用耕地的表土剥离再利用。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浇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配方施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第三节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一、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要求,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
遵循法规,规范调整。依照有关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
确保数量,提升质量。调整后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市级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协调一致。
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调整要求
调入的基本农田。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均为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自然保留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农用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边界内作为“绿心”、“ 绿带”保留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调出的基本农田。低等别、质量较差的基本农田调出;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调出;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调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三、基本农田调整结果
本轮规划调入基本农田面积为340.79公顷,调出基本农田面积为342.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6664.6公顷,多补划基本农田123.6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是等别低、质量较差和位于规划的城镇工矿用地区范围内。
第四节 强化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
确保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参照农用地分等成果,将等别较高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并将基本农田作为约束性指标。根据“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对上一轮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保证基本农田质量高于上一轮划定的基本农田质量。
合理布局基本农田。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的土地不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多的地区,适当补划基本农田。
切实保证基本农田数量。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地区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
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聚合相关部门资金和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要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国土部门、农业部门要共同做好补划基本农田质量评定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生产条件。
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实现示范区建设“四项工作到位”。基本农田建设到位,示范区的基本农田,经过土地整理后,面积必须达到10万亩以上,建设标准应达到省内同等条件最高水平;基础工作管理到位,档案资料要完整齐全,数据资料及时更新,保护标志统一规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县、镇、村、农户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体系健全,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和鼓励机制基本建立;监督管理执行到位,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及时有效,能够实现“以图管地”,健全和完善多渠道、全方位、一体化的基本农田保护社会监督网络。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责任到人,设立保护标志。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调动保护的积极性。
第五节 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内因地制宜发展园地、林地。农业结构调整中不得降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结构调整必须在种植业内部进行,在不改变耕地用途和利用非耕地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并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规划期内适当安排设施农业用地,结合土地整治工程,对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进行合理调整布局。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和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各类城乡建设用地,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城乡发展整体能力。
第一节 调控目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9356.0公顷和20007.60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6939.0公顷和18181.47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481.0公顷和2906.0公顷以内,城镇人口分别达到30万人和51万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均不超过87平方米。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分别达到2417.0公顷和1826.13公顷。
第二节 强化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强化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重点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到2020年,争取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增加城镇工矿用地633.0公顷。
加强建设用地时序控制。各镇规划要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分阶段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规划协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做好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近期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
第三节 优化城镇土地资源配置
控制城镇用地过快增长。凡城镇人均用地超过规定标准,闲置土地未充分利用的,不予安排新增用地。引导城镇建设由从外延扩张向优化内部结构转变。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禁止圈占土地建低密度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要求,积极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和审核,对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标准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面积,切实保障民生。严格限定开发区内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开发区用地效率和效益。
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严格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重点保障与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促进产业链的形成。鼓励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产业升级。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做好和城市规划相衔接,坚持生态优先和集中紧凑发展的模式,形成“一个中心,二条轴线、三级城镇、四个片区”的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一个中心,即巨野县城区。按照城区向西、向北发展为主,向南、向东控制完善。即“西展、北跨、东南延伸”的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一是新区建设,主要位于中心城区的商务中心附近和洙水河以北组团,是城区未来商务物流、行政办公区和大型综合居住区的重点建设区域;二是老城区旧城改造和搬迁村庄安置,为生活居住、商业文化区;三是拓展城北工业园,以发展食品加工、轻纺机械业为主;四是建设城东港口工业园,主要以发展玻璃生产、建材加工业为主。
二条轴线,即沿327国道和德商路形成煤化工为主的产业聚集带。
三级城镇,以龙堌镇、万丰镇为中心的煤炭资源开发区。以大义镇、大谢集镇为中心的工业、农业综合发展区。
四个片区,合理安排其他镇用地,形成北部城区综合经济区、西部煤炭开采和煤化工园区、中南部高效农业区、东南部旅游开发区。
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矿场等使用的土地,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未来各项建设优先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更新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统筹,对适宜开发的其他土地合理规划,鼓励将适宜建设的其他土地开发成建设用地。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缩小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空间。鼓励城镇土地立体利用,充分开发地上地下空间,适度提高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容积率。
第四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划期内,除镇村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用地可以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外,其他项目建设不批准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依法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存在的超标准用地问题。新建住宅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以规划为引导,以集约用地、美化环境、完善功能为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村庄布局合理、形象美观、设施完善。规划期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规划期间,新农村建设用地主要通过现有居民点整理解决。
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改造空心村,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依据农村建设用地挖潜规划,对规模小、分布零散、面貌较差的自然村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第五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按照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经济可行、控制时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加大公路和铁路建设力度,建成综合性、立体化、网络型的城乡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到2020年,新增交通用地71.94公顷。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水利建设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条件、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到2020年,新增水利设施用地32.48公顷。
保障能源产业用地。统筹安排能源建设,大力完善电力、有序发展煤炭,积极推广可在生能源,优化能源用地布局。到2020年,新增能源用地68.06公顷。
保障其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必要的不宜在城区、城镇内建设的特殊用地,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用地。规划期内安排垃圾处理厂占地6.60公顷。
第六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共划定四种管制区,分别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村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县到2020年允许建设区的总面积为1974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6%。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规划总面积305.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禁止建设区
大野水库保护区为禁止建设区,规划面积49.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四、限制建设区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面积110100.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5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的要求,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逐步改善生态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把我县建设成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型城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例保持在75%以上。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推进工矿废弃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与治理。有序推进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
第二节 土地生态功能分区与布局
依据地貌、气候、土壤、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人类活动,工农业生产、国民经济发展等社会经济条件,将全县划分为四个生态功能区。
中北部城区经济生态功能区。该区包括县政府驻地巨野镇、麒麟镇、田庄镇,总面积288平方公里,该区域位于327国道经济产业带和聊商公路沿线产业带交汇处,是全县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段。主要铁路、公路、航道和我县主要河流洙水河、洙赵新河等从该区域穿过,交通便捷,电力充足,通信发达,水源丰富;经济基础好,辐射能力强,其主要功能为生态良好的行政,商务,居住,物流和金融等综合服务区。
中南部高效农业生态功能区。该区包括大义镇、董官屯镇、章缝镇、营里镇、大谢集镇、陶庙镇共六个镇,耕地40773.3公顷。本区特点是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利条件好,已经形成棉花、畜牧、林果、瓜菜四大主导产业。该区域今后主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商品农业,建设粮棉瓜菜良种基地,重点发展谢集镇、陶庙镇、营里镇的大蒜和棉花;董官屯镇的大棚菜,食用菌,林果;营里镇的桑蚕等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工业则主要发展面,粮,畜产品精加工,重点发展陶庙镇的果蔬储藏,大谢集镇的棉花加工等产业。
西部煤炭开采区。该区包括龙堌镇、太平镇、万丰镇、柳林镇和田桥镇五个镇。总面积180平方公里。该区域煤炭资源丰富,巨野煤田地质储量55.7亿吨,是华东地区目前储量最大、煤质最好的大型整装煤田。年设计生产能力600万吨的龙堌矿井现已试生产。煤炭资源开发,要坚持“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促进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首先要制定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划分出规划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开采。推广“减量、再用、循环”原则,尽量降低单位产值的物料、能源和水资源消耗量,同时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机制组织生产。注重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电力工业和建材工业,减少“三废” 的排放量。对采煤塌陷地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加强和改进复垦的生物技术和系统工程,加快矿区生态的恢复治理。
东南部旅游开发生态功能区。该区包括核桃园镇和独山镇两个镇,总面积10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金山旅游区等景点。金山位于核桃园镇境内,是鲁西南地区历史悠久的一座名山,与泰山、峄山并称为姊妹三山,著名的秦王避暑宫就坐落在金山南坡。金山旅游区是菏泽市目前唯一的国家级AA旅游景区,已建成了金山寺景区,中华道观景区,麒麟园景区和金山水城景区。今后,要高标准、高起点、合理布局和配置旅游生产力要素,不断完善包括景区旅游观光、餐饮、娱乐等在内的旅游综合体系。近期完成金山环山水系项目和金山影视城项目的建设。同时,由于该区域山石资源丰富,矿点较多,要严格按照《巨野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金山等禁止开发区内禁止采石等人为活动。
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城镇土地利用模式。按照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城镇内部和外部,防止城镇无序蔓延。以生态空间来组织城市空间,对土地利用实施分区发展策略,实施不同的规划强度控制。
工业土地利用模式。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结合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空间布局理论,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土地利用集约、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目的。
农业土地利用模式。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农业良性循环和资源高效利用。利用生物生产过程中的“空间差”和“时间差”,对农业生产进行深度开发,大力发展农林复合型生态模式,进行林粮间作、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果粮间作等方式发展种植业。
旅游业土地利用模式。以“金山”为特色,以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社会文化等优势资源为重点,合理配置和构建旅游产品结构和旅游产业体系。
第七章 土地综合整治
第一节 整治目标和任务
对村庄、工矿废弃地、农地、道路及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整治,保护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质量和集约利用水平,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稳步推进土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增加耕地433.15公顷。
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关闭窑厂、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规划期内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耕地322.85公顷。
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以改变村庄落后面貌、增加耕地面积、集约利用土地和提高生产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整合各部门资金,集中力量对村庄、道路、农田、林网以及水电、环境、通讯、网络等生活设施进行综合整治。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232个,其中2006—2010年:项目规模面积756.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756.0公顷,投资总规模19767.1万元。2011—2020年:项目规模面积332.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332.0公顷。投资总规模39229.8万元。
一、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项目165个,其中2006—2010年72个:田庄镇小屯、佃户屯等村农用地整理,陶庙镇姜坦、左庄等村农用地整理,章缝镇窦刘庄等村农用地整理,独山镇后柳园村农用地整理,营里镇邢庄、姚庄等村农用地整理,太平镇朱从庄、展屯等村农用地整理,董官屯镇百时屯等村农用地整理,田桥镇农用地整理项目,核桃园镇张街等村农用地整理,万丰镇辛庄等村农用地整理,柳林镇马楼等村农用地整理等。总规模190.22公顷,可增加耕地190.22公顷,投资规模18308.9万元。
2011—2020年93个:巨野镇毛官屯村农用地整理,巨野镇毛张庄村农用地整理,田庄镇小屯、佃户屯等村农用地整理,龙堌镇后董村农用地整理,陶庙镇截河集等村农用地整理,大义镇西奚等村农用地整理,章缝镇张庄、杨李庄等村农用地整理,麒麟镇刘西、任李等村农用地整理,独山镇后柳园村农用地整理,谢集镇康营等村农用地整理,营里镇张集、张庄等村农用地整理等。总规模242.93公顷,可增加耕地242.93公顷,投资规模38563.2万元。
二、土地复垦项目
土地复垦项目67个,其中2006—2010年20个:田庄镇大宁庄等三窑厂复垦、大义镇孔楼、王店窑厂复垦、万丰镇毛胡同窑厂复垦、独山镇窑厂复垦、谢集镇等窑厂复垦、营里镇镇东窑厂复垦、柳林镇张表窑厂复垦、董官屯镇窑厂复垦、核桃园镇范店窑厂复垦、麒麟镇尚村等二窑厂复垦等。项目规模141.78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141.78公顷,投资规模1458.2万元。
2011—2020年47个:田庄镇黄庄窑厂复垦、田庄镇大宁庄等三窑厂复垦、麒麟镇杨官屯窑厂复垦项目、麒麟镇六西窑厂复垦项目、麒麟镇吕庄窑厂复垦项目、大义镇窑厂复垦、章缝镇大刘庄窑厂、章缝镇窑厂、谢集镇郎庄窑厂复垦、田桥镇旧窑厂等。总规模181.07公顷,可增加耕地181.07公顷,投资规模508.4万元。
第三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目标
一、近期目标
以潜力大、基础条件具备、实施条件好的农村工矿废弃地和农村居民点为对象,以农业用地区域内、有一定潜力、工程量较小、投资强度较低、群众积极性高的农村居民点整理为重点,以压煤村庄搬迁、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为主要方式,以建社区为主要模式。近期通过对17个镇、247个农村居民点,共1471.3公顷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指标150.0公顷。
二、远期目标
以潜力较大、基础条件具备、实施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点和废弃工矿为对象,以农业用地区域内、有一定潜力、工程量较大、投资强度较高的农村居民点整理为重点,以迁村并点为主要方式,以建社区为主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