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部署2016年新农合重点工作。
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
巩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
完善大病保险机制,助力健康扶贫
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健全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承办、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实施更加精准的大病保险政策。
各地要通过降低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等措施,实现精准健康扶贫。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采取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员的倾斜力度。
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通知》强调,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同时,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加强经办机构内部建设,切实保障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