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速郴州起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发展现代庄园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现代庄园经济是农业生产要素资本化、生产经营规模化、生产管理企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是农村土地资源与资金、技术、劳动力及设备等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的有效途径。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庄园,发展现代庄园经济,对推动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拓展农业发展功能、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正处在统筹城乡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一批有特色、高端化、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庄园,努力推进我市传统低效农业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型,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统领,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重点,按照“六有”(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要求,突出重点,集聚要素,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庄园,全面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郴州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政策支持和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积极办点,示范带动,促进现代庄园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突出特色。充分依托郴州自然生态、人文景观资源和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大力发展特色鲜明、功能各异的现代农业庄园。
3.坚持城乡统筹。充分利用现代农业庄园建设平台,通过城乡体制创新,优化重组城乡发展资源,有效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和“美丽郴州”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4.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企业化、经营模式多样化,以市场化的理念和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庄园建设。
5.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生态品质,着眼可持续发展,突出环境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把庄园经济与“林中之城、休闲之都”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塑造郴州生态新优势。
(三)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生产基地面积达1000亩以上、年产值过2000万元、休闲农庄标准达省四星以上的高标准现代精品农业庄园;到2015年底,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各增建2个现代精品农业庄园,其它县增建1个。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建成一批上规模、有品质的休闲农庄。通过建设各类现代农业庄园,联结种养基地50万亩,带动农户20万户,实现从业农民年均收入增长2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规划编制。按照“高端化、一体化、全域化、差异化”的规划理念,围绕郴州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发展目标,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加快制订全市现代庄园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突出主导产业、主题文化、主要市场,打造知名品牌,确保高端定位、合理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
(二)突出打造产业基地。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方针,依托粮食、油茶、果蔬、茶叶、烤烟、竹木、畜禽水产、花卉苗木等优势产业,集中连片,综合开发,做大规模,拉长链条。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式发展,链接大农业、大旅游、大文化,重点建设产业开发、休闲度假、产品展示、生态体验、文化旅游、科技示范、健康养生等功能各异的现代农业庄园,实现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景观化。
(三)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加快现代农业庄园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引导资本、产业、技术的聚集。强化内培外引,主动对接大型央企、民企和战略投资者,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加快转型,培育和引进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规模大、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工商企业领办参办现代农业庄园。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科技工作者参与现代农业庄园建设。
(四)突出抓好改革创新。按照中、省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资产资源有序流转,激发现代农业庄园的发展活力。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力度,优先保障现代农业庄园用地。创新农村资源开发利用模式,采取租赁、合资、入股等形式,在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吸引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及生态资源向现代农业庄园聚集,促进农村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实现效益最大化,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现代庄园经济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与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合署办公。各级各部门要把现代庄园经济建设作为加快郴州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明确任务,加强配合,全力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发展现代庄园经济的工作机制,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本区域现代庄园经济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现代农业庄园享受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示范区、休闲农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政策。整合各类资源,把发展现代农业庄园与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乡村公路建设、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能源等项目有机结合,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庄园基础设施建设。自2014年起,市财政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庄园建设。各县市区也要投入资金扶持现代庄园经济发展。金融机构要增加对现代农业庄园生产、加工、流通的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加大对现代农业庄园信贷支持力度。
(三)加强跟踪服务。加快制订现代农业庄园建设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现代农业庄园信息登记、年度报备制度,开展现代农业庄园名录建档、培训、跟踪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增强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加强对现代农业庄园经营活动的监管,积极培育现代农业庄园企业家协会等中介机构,推动现代农业庄园自律发展、规范发展。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庄园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积极帮助现代农业庄园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提升科技水平。开展星级农庄评定工作,完善评定标准,实施动态管理,奖励示范创建。
(四)强化管理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督查现代庄园经济发展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建立现代庄园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将发展现代庄园经济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将予以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