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沭阳网
胡集镇认真贯彻落实沭阳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全员发动,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采取“四化”措施,扎实推进土地流转及经营主体招引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居)支部书记、驻村干部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专职村干部为土地流转工作联络员,构建层次分明的责任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深化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播电视宣传等方式宣传土地流转及农业招商政策。一方面通过宣传政策、算账对比等形式,消除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疑虑。另一方面通过对外宣传,吸引更多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或农业企业兴办农业生产基地,加速推进土地流转。
三是量化督查考核。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督查办、派出所、农经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全镇土地流转及经营主体招引工作加强督查,并制定了《胡集镇2013年度土地流转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和《胡集镇2013年度农业招商奖惩办法》,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的考核结果,镇土地流转工作办公室对各村(居)的土地流转面积、协议规范签订、经营主体招引等组织验收,严格考评奖惩。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年终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此项工作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和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