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市住房保障局对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的2016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编制了我市2016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已于近日印发。
计划包括31个征收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个,旧城区改建项目1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公共事业项目1个,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58.5万平方米,涉及征收户1277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