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