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文件,明确将区内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由按最高年限50年出让,转变为缩短年限出让、代建厂房、直接租赁三种方式,以加快工业用地流转,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文件规定,开发区内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缩短,一般不超过20年,期限届满时,用地单位若达到入区时承诺的经济指标,仍正常生产并保持增长态势,可申请延期。代建厂房用地供应,指由建设方通过出让或直接租赁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建设标准厂房或按照产业要求定制厂房,将厂房出租给入区企业。工业用地使用权直接租赁,是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年限一般为10年,届满时用地单位若达到入区时承诺的经济指标,可申请续租。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是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破解土地资源紧缺难题任务日益紧迫。此次工业用地新政的实施,将呈现出“一高一低”,即集约用地水平提高、企业前期土地投资降低的效果,从而较好解决后期企业剩余土地多、政府手里可利用土地少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