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位于湖南西部,怀化市西北部,东经109°24′43″~110°06′22″,北纬27°32′02″~28°01′46″之间。地域东西66公里,南北55公里。东与辰溪县交界,南与鹤城区、芷江县相连,西与贵州省铜仁市相邻,北与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泸溪县毗邻。距离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300多公里,并有便捷的交通通道连接,地理区位优越。枝柳铁路纵贯南北,公路交通网络是以麻阳县城为中心,由国道G209线、省道S308线、县道、乡道构成,辐射全县。
目前麻阳凭借枝柳铁路、G209国道、S308省道等重要交通线,与省内其它城市和贵州联系非常方便。新建渝怀铁路和“包茂”高速公路也将从麻阳县境内通过,将进一步改善麻阳县的区域交通环境,增强麻阳城镇发展的交通优势。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麻阳县土地总面积156092.5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3800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41%,建设用地面积5300.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0%;未利用地面积1278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9%。
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22654.7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6.42%;园地面积4880.2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3.54%;林地面积100320.7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72.69%;其他农用地面积10152.0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7.35%。
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3913.0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3.83%。其中:县城城区面积276.53公顷,其他建制镇面积100.88公顷,农村居民点3051.36公顷,独立工矿用地247.43公顷,特殊用地236.82公顷。交通用地为656.0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38%。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731.1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79%,水库水面716.8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4.30公顷。
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面积9551.51公顷(荒草地9195.97公顷,裸岩石砾地275.37公顷);其他土地3233.1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908.60公顷,占其它土地90.0%。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
2005年麻阳县土地总面积156092.59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8.41%,比怀化市农用地平均比重(92.14%)低3.73个百分点;建设用地相对较少,总面积只有5300.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0%,不到全省平均比重(7.48%)的50%,略高于怀化市平均比重(3.12%)。建设用地中,居民点用地面积最大,为3051.3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7.57%。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19%,比怀化市未利用地比重(4.74%)高3.45个百分点。
2.农用地垦殖指数不高,林地比重大
麻阳县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垦殖指数不高(14.51%),耕地面积只占农用地的16.42%;林地面积占农用地的72.69%;园地和其他农用地占农用地的10.89%。
3.耕地以灌溉水田为主,主要种植粮食作物
耕地利用结构中以灌溉水田为主,占59.0%;望天田的比重较大,占33.7%。耕地利用主要种植粮食作物,2005年粮作比为55.5%。
4.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利用效益逐步提高
2005年全县土地利用率较高,达91.81%,但低于怀化市3.45个百分点。2005年麻阳全县土地经济密度平均为8980元/公顷,超过10000元/公顷的乡镇有锦和镇(12946元/公顷)、文昌阁乡(13667元/公顷)、高村镇(12788元/公顷)、兰里镇(14033元/公顷)和吕家坪镇(19764元/公顷),其中又以兰里镇、高村镇和锦和镇经济增长较快,土地经济密度分别比1988年增加了94.26%、78.58%、和69.23%。土地利用效益逐步提高。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地矛盾突出,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1996~2005年人口增加2.4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690人。2005年人均耕地
仅0.06公顷。在未利用地中能开发利用的荒草地仅9195.97公顷,且大多分布在一定坡度的山丘。裸岩石砾地275.37公顷很难农业利用;其他土地3233.17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908.60公顷,占其它土地90.0%。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增大,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人地矛盾会更加突出。
2.耕地质量较低,中低产田面积较大
耕地中望天田占33.7%,坡耕地较多,15°~25°坡耕地占16.4%,大于25°坡耕地0.3%,易造成水土流失。由于部分耕地缺水、养分含量低、低洼地水位高、土壤质地差,加上农业投入不足,中产田面积较大,分布较广。据2004年耕地质量调查中产田占耕地面积的35.1%,低产田占38.9%,两项合计占74.0%。新开垦的耕地中水田少、旱土多,质量不如建设占用的耕地好。
3.城乡土地缺乏统筹,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同向增长
1996~2005年,麻阳县城镇人口由5.92万人增加到7.6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由345.3公顷增加到377.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由1996年的2993.1公顷增加到3051.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同向增长进一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4.土地利用比较粗放,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2005年全县粮食单产为4716公斤/公顷,比全市平均产量(5137公斤/公顷)低421公斤,比全省平均水平(5832公斤/公顷)低1116公斤/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产值为17.05万元/公顷,比全市平均水平(26.18万元/公顷)低9.13万元/公顷,比全省平均水平(29.79万元/公顷)低12.74万元/公顷。全县土地经济密度为8980元/公顷,比全市平均水平(10710元/公顷)低1730元/公顷,只占全省土地经济密度(23184元/公顷)的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