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实施的环洞庭湖基本农田重大工程安裕乡、大鲸港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0006.35万元。该项目涉及安裕乡和大鲸港镇的15个行政村,项目土地总面积为4371.81公顷。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群众参与、尊重群众意愿,有力的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做法是:
一是入户摸底调查,与群众沟通。项目实施前组织有关乡镇和部门工作人员对项目区内的区农户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农户意愿调查表》,了解农户的建房心理与需求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的情况,为科学规划设计奠定了基础。
二是民主科学选址,请群众决策。邀请农户全程参与项目区规划、对拟选址地点进行现场勘探,充分收集群众意见,最后的选址地点在有群众监督的情况下由相关部门表决通过。
三是优化设计方案,让群众满意。项目区总体布局、道路交通等规划设计方案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是入户签字核实,获群众认可。组织镇、村干部逐户入户核实拆迁面积,在群众签字认可的基础上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再组织实施。
五是监督项目建设,由群众执行。群众对工程招标施工放线、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等开展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群众利益;项目工程款的发放必须如实进行公示,保障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