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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土地“出让”成绩斐然

2009年11月04日 13:22来源:点击量:0

    近日,位于平南县大安镇新圩岭镇西大安水暖厂地块在平南县土地交易所公开出让,经过八轮的竞拍,随着主持人一锤定音,平南县房产开发公司最终以1060万元竞得该地块,这是平南县土地交易中一个镜头。据了解,今年1至9月,平南县“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4宗、38.5679公顷,成交价款10548.09万元,同比增长了79.77%,为平南财政增收作出了较大贡献,土地“招拍挂” 出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今年以来,由于金融危机产生的滞后效应,平南县土地市场一度出现低迷现象。面对不容乐观的土地交易市场,平南县国土资源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土地 “招拍挂” 出让工作,确保了土地有形市场规范运行。

    为了准确掌握供求信息,进一步加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管理力度,该局认真掌握分析近期房地产市场信息,并根据平南县经营性和工业用地的需求量与存量土地状况,制订出让工作计划,有序地实施每宗地的招拍挂出让,以促进招商引资,满足用地需求。

    在土地“招拍挂” 出让工作中,该局正确处理好工业用地招拍挂与重大项目引进的关系。为保证重点项目有土地及时供应,在地块选址、供应计划制定和出让地块选定阶段,充分考虑县政府引进的重点项目计划和进展情况,在年度供应计划中留有机动指标余地;通过合同设置出让条件,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招到商。正确处理出让地块规模位置与项目需求相匹配的关系。根据工业用地需求信息,采取供给引导需求方式,以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该局还认真做好规范出让行为的工作。招拍挂出让由该局统一组织,依法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到场监督。在公告和出让合同中对经营性和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进行限制,对竞买人设置严格的竞买资格条件和项目准入条件;对转让条件设置一定的门槛,项目未竣工和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前不得转让;竣工后依法转让的,必须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防止炒卖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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