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中农户长年在外打工由谁行使农户户主权力?
家庭承包方的代表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也就是家庭承包农户的户主。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新的代表由家庭承包农户成员共同推选产生。长年在国外打工回不来的家庭承包农户代表人,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邮寄书面委托书,委托代表人代家庭承包方的代表行使实测指界、会议表决、签字确认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