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 “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快实施《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四川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抓好任务落实,强化水利配套,加强项目整合等方面促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1、建成高标准农田2千万亩
按照 《总体规划》,“十三五”期间,四川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000万亩,每年400万亩。《通知》要求规划县(市、区)要将年度任务落实到田间地块,明确支撑项目,对每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验收认定,并加强验收认定工作经费保障。其中,四川省农发办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单位)每年完成200万亩,国土资源厅牵头每年完成200万亩。
2、农田建设原则
《通知》要求,四川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按照“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对规划区域进行水资源论证,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有相应水源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规划区域先行布局水利工程,将水利灌区配套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节水灌溉等工程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好水源保障和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旱能灌、涝能排”。同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3、财政资金使用原则
在资金保障方面,四川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原则,统筹投放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