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新”在哪?
新一轮退耕还林改原来“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为“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基础上,中央核定各省总规模,并划拨补助资金到省,省级政府对退耕还林还草负总责,自主确定兑现给农户的补助标准;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并确认农户申请,汇总形成县级2014年-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总规模。在此基础上,省级林业、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土部门编制明确到县的省级实施方案,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后,报省级政府批准,并报送国家有关部委。省级实施方案要做好与防沙治沙、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划的衔接,并做好科学论证。
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同时,要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不再限定还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不盲求退耕规模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