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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4大因素

2016年04月21日 14:14来源:点击量:0

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4大因素:农户认识有待提高、承包土地有待集中、经营主体有待扩大、市场机制有待健全。

农村土地流转-摄图网

(1)农户认识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三不”:一是不敢“流”,一些农户对现行的流转政策不太清楚,生怕流转后永远失去土地、失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二是不愿“流”,农民存在恋土‘隋结,在有了其他产业后即使粗放经营也不愿转出手中土地,特别是相当多农户大多数是老弱病残耕种,乡土情结严重;三是不肯“流”,在规模流转过程中,少数农户以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为理由,导致规模流转难以实施,加之现行政策免除了农业税,还有农业补贴,导致农户流转土地动力不足。 

(2)承包土地有待集中。一是承包土地分散,农村土地分户承包,每户面积相对较少,加之好坏搭配,使本来成片的土地被人为分割,变得十分零碎和分散;二是流转收益不高,要把从分散的农户手中土地集中成片后由业主开发,提高规模效益,没有较高的利益吸引或新的政策规定,多数农户是不愿意的;三是流转意愿不强,即使有较高的利益,个别农户也不愿意把土地转让出来,导致土地流转比较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发展,特别是有相当一批农民把土地视作命根子。 

(3)经营主体有待扩大。规模大户不多,效益不明显,市场开拓能力差;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有限;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快,覆盖面不广,服务层次低,产供销一体化运作不多。 导致土地无法进行规模流转。 

(4)市场机制有待健全。

一是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已比较普遍,但土地流转的有形和无形市场还有待形成, 需要转出土地和需要承租土地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只是在狭小范围进行,阻碍了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进行。

二是土地流转价格机制还不完善,转包费、租赁金的确定也未经市场竞争形成,有的过高,有的则过低。租金或转让费过低会损害农户的利益,随着市场变化和时间推移容易发生合同纠纷,对双方都不利。

三是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严重缺失,缺乏土地流转的评估、 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土地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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