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网
10月18日,有知名媒体记者撰文《各地“量身定制”地块渐成风》引起广泛关注,各大媒体纷纷转载。
而与此同时,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国土资源局的一则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也是被业内质疑是为某大企业“量身定制”而激起议论的阵阵涟漪。
2012年9月30日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公告称将挂牌出让古田县原造纸厂地块,“竞买人必须提供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前十名、主营从事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超市企业(以下简称十强企业)就本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该十强企业必须具备2012年国内平均单店年营业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条件”。
这宗土地招标拍卖确实让人难以理解:“要求竞买人须为竞买人必须提供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前十名。主营从事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超市企业”。据了解,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前十名里主营从事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综合超市企业大润发和沃尔玛两家,再加上一个限制性条件——“该十强企业必须具备2012年国内平均单店年营业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条件”,最后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剩一家“大润发”,由此我们不难预见随后的拍卖现场,一枝独秀的“大润发”最终会以低价甚至底价拍得该地块。而据当地流传信息也进一步证实,该地块将由福建天邦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大润发流通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超市“大润发”来摘取,对此次土地出让的最终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再仔细看下古田县,是福建省宁德市管辖范围内的一个二级县,辖区面积237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万,2012年县域生产总值为110.4亿元,可是其开出的条件却是要“2012年连锁百强前十名”、“主营2万平方米大型综合超市”、“平均单店年营业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如此这般高姿态下,连福建本土连锁第一品牌“永辉超市[-3.25% 资金 研报]”都不敢望其项背。如果“大规模、强实力”可以作为排斥公平竞争的借口,那么任何领域都可由大企业垄断经营,政府的采购无须招标,直接找大企业便是。
宁德市古田县的土地挂牌出让竞争条款属不属于为“大润发”量身定做,如此“萝卜”招标也未免太小看了群众的眼光和质疑。是非虽然尚无官方权威定论,但公平正义的天平实际向哪一方倾斜,恐怕已经不难分辨。
设定特殊条款以使制定企业赢得绝对的优势,践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这一疑案何去何从,公众拭目以待。
早在2002年4月,国土资源部就颁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强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同时规定“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实际上,在全国各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名为公开招拍,实为暗箱操作,名为公平竞争,实为“量身定制”,甚至在土地出让公告中设立严格的竞买条件,来确保地块最终被意向企业拿到的事情比比皆是。
光“标”中还不算什么,如何让制定参与招标企业能够顺利跨进被设置的高高的门槛,招标方恨不得做出更多的限制,让对方的利益最大化?原因并不复杂,在几近“无主”的国有资产面前,贪官与奸商很多时候是利益共同体,相互勾兑可以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因此,为防止猫鼠串通,私相授受,招投标制度预设了监督渠道,由于政出多门,不便统一监管,于是《招投标法》只是笼统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折衷主义”导致责任分散、效率降低,难以形成刚性的监管。
鉴于此,当年《招投标法》主要起草人余杭教授,也感叹此法留下的最大空间是监督机构问题。因此,他极力主张成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独立的、有权威的综合监督机构(许多国家以及国际组织也都沿用这一方式,设立了招标投标的统一组织)。维持现状,需作哪些改进;打破旧格局,要作何种努力……这些都可以讨论,并作跟进,但“萝卜招标”这种不正常现象必须得到遏制,不能再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