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对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在奉贤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中提出的督察意见作出积极反应,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上海督察局发文,对《督察意见书》中提出的主要问题一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构建联合执法、土地监管共同责任和耕地保护等3项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5月初,上海督察局曾向上海市奉贤区派出督察组,围绕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开展督察工作。督察组发现部分拆迁安置项目用地未报即用,部分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部分农业结构调整用地不规范等问题,并发出了《督察意见书》,提出了整改要求。
据了解,根据《督察意见书》,目前奉贤区已对督察中发现的部分拆迁安置项目用地未报即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并提出了处理措施。对部分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已成立拆违大队,目前已拆除49宗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或设施。针对部分农业结构调整用地不规范的问题,奉贤区对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责成相关单位完善手续。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努力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耕地保护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主要是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制定全市统一规范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耕地保护机制主要是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一轮规划修编等工作,加快推进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完善由政府牵头,国土、发改、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横向联动机制。
对于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农家乐等农业旅游项目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上海市正在逐步规范,《关于加强上海市设施农田生产辅助设施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等陆续出台。下一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将会同市农委,明确农业生产设施用地规模,规范审核备案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跟踪、监管。